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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廉署: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廢票違法
http://www.CRNTT.com   2021-11-02 13:03:44


  中評社北京11月2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潛逃澳洲的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在facebook發帖,鼓吹所謂“如水計劃”,煽動在今屆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廉政公署當時發表聲明強調,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借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違法,並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移除違法內容。

  許智峯網上煽投白票

  許智峯於10月29日晚在facebook發帖,聲稱港人要在力有所及的時候反抗,而立法會選舉投白票就是“切實可行的反抗”,揚言今次可能是歷史上最後一次策略投票,他要煽動全港總動員參與云云。一班因為逃避宣誓而雞飛狗走的前區議員,包括經常辱華的李文浩等,於社交媒體推波助瀾。

  廉政公署發表聲明指出,廉署留意到有人在互聯網呼籲市民於該選舉中投白票。廉署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借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非法行為,幹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條例》)第27A條,最高可判處監禁三年及罰款20萬元。根據《條例》,公開活動包括向公眾作出的任何形式的通訊,以及向公眾分發或傳播任何材料。“《條例》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在香港境內或在其他地方作出。”

  廉署強調,必定會嚴正執法,打擊操控或破壞選舉的行為,並會要求相關社交媒體平台或網站移除違法內容。廉署呼籲市民嚴守法規,切勿參與不法呼籲或轉載相關違法內容,共同維護選舉廉潔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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