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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記者會:以市民為中心 以經濟為主軸
http://www.CRNTT.com   2024-10-17 00:35:49


特首記者會現場(中評社 段曉魯攝)
 

  記者:特首,你好。首先想問關於“劏房”方面,之前中央希望香港告別“劏房”,普遍認為是不再有“劏房”,沒有“劏房”。但這次改名為“簡朴房”,規範化、制度化,在政府的施政裡,是否想規範化、制度化後,就等於告別“劏房”?還是只是“換湯不換藥”?第二,想問烈酒稅,現時八成半的烈酒入口價格都是200元或以下,所以流通市面的烈酒都不會受到影響。這次減稅的實際成效有多少?可以刺激到多少高端市場的交易?謝謝。
 
  行政長官:首先,我們提及“劏房”,每人的理念都不一樣,但我剛才,又或在立法會宣讀《施政報告》時說,不同“劏房”的環境很不一致。第一,如果整個社會有11萬戶人住在這些分間單位,而且不是住一段短時間,因為“劏房”問題累積多年,即是有11萬戶人真的有住在這類單位的需要。
 
  這類單位良莠不齊。在我們調研時,有幾個資料值得和大家分享。我們看到有些單位面積少於7平方米,有些則差不多有20平方米。我們問住戶,有甚麼理由讓你住在現時的單位呢?有80%說因為交通,另有80%是因為地點方便,即是他住在這些單位是因為交通或地點方便,他可能已經有物業。另外,當然有一部分人說是由於租金,有六成是因為租金,所以相對來說,租金較其他單位便宜,這亦證明有一部分人不是很有能力負擔高昂租金,所以是有需要的。但有一些住在這類分間單位的住戶亦讚美其單位,例如有15%說是因為治安好,10%是因為衞生好或符合其要求,還有15%說單位面積符合其要求,面積亦足夠大。即是說,在“劏房”戶裡,當然絕大部分,我們覺得環境要提升,但亦有一些“劏房”是符合居住者要求,包括認為治安好、衞生好、面積夠大,符合其需要,即是真的良莠不齊。所以處理整個分間單位問題,我們一定要看清楚事件的本質是甚麼。第一,實質有11萬住戶的需要;第二,我們亦要按部就班,既提升它們的標準,亦能處理真正的住屋需要。
 
  訂立“簡朴房”的標準方面,經過調研,在平衡所有需要後,我們提出用這個標準來取締劣質分間單位,劣質的我們不會讓它存在。這個過程,如果我們處理得滿意,我強調這是最低標準,市場亦會不斷演變,令將來衹有更好環境、更寬敞的單位才能租出的話,我覺得市場亦會向這邊走,所以我們處理這個問題,其實是配合三個我們覺得一定要考慮的因素。第一,“簡朴房”的新市場會是怎樣?我們訂立了一些標準,我在新聞報導看到,已經有裝修公司認為因為有標準訂立,就真正知道市場的規則是甚麼,他們從而會有多一至兩成的工程,相信今年內都會如此。即是說,我們會有一個“簡朴房”的市場建立起來。這個市場如果真的建立起來,當然會有供應量,而供應量亦要按著市場標準。如果將來的市場,人人都希望住得大一點,市場的供應亦可能不斷演變。但在目前來說,我們知道要處理的問題,需求數量頗大,亦不是一個容易的問題,我們會有序地按照實際情況去做。
 
  另外,我設定了“簡朴房”的制度,第一,要經過立法階段,立法時我相信不同人士都會給予意見優化整個制度,亦會充分在立法會討論。另外,我們會設立充足的登記期,讓所有現有的分間單位登記,但新進入市場的已經不准登記,那麼如何決定是新進入市場的呢?就要看它有沒有租客,新進入市場的因為沒有租客,所以准入門檻就是“簡朴房”的標準。這樣做是要控制數量,不讓劣質“劏房”數量加大。除登記期外,我們會設定一個寬限期,寬限期是讓已登記的分間單位去作改動。我們計算過,簡單改動可能涉及數千元,較大型的可能涉及數萬元或10萬元左右。但因為我們看到,如果一個單位,分間與不分間的租金差異可以以倍計,而它只需要一次過符合標準,找認可人士確認後,就可以在市場運作多年,很容易計算到盈利,所以市場是有的。另外,我們配合公營房屋整體的建造和政策等,目前來說,制訂這個標準,我們相信可能會有三成的現有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需要作改動。
 
  我很重視執行的靈活性和彈性,因為一個累積十多年,甚至可能二十年以上的問題,我們不能一蹴而就,我們都很重視市民的生活需要,所以我們會按照實際情況,授權房屋局局長監察每批分間單位,如果不符合“簡朴房”標準,會按照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需要採取行動。簡單來說,如果當房屋局局長決定採取行動,而我們知道有關單位的現有住戶可能已經符合“上樓”、已經輪候到的話,我們當然可以先易後難的方法處理。我強調一定要容許彈性處理,一定要有序、分批,確保整個處理過程符合整體有序這個重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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