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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孫萍(中評社 李子寧攝) |
中評社北京6月22日電(記者 李子寧)國務院台辦和相關部門21日下午聯合舉辦專題發布會,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制定印發施行的《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的制定背景、主要內容和重點條文等進行解讀並答記者問。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孫萍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意見》為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實施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行為的“台獨”頑固分子提供了更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準確認定犯罪、正確適用程序等方面,提供了更為精準的指導。
有記者提問到,請問公安機關將如何貫徹《意見》,打擊“台獨”頑固分子?
孫萍表示,“兩高三部”的《意見》為公安機關依法打擊實施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行為的“台獨”頑固分子提供了更為有力的法律武器,在準確認定犯罪、正確適用程序等方面,提供了更為精準的指導。
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嚴格依照法定程序辦理案件,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其中的首要分子以及罪行重大的,尤其要重點打擊、依法嚴懲。
同時,對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法定條件的,經依法核准後,公安機關也可以依法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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