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希臘債務重組的實質是通過減免債務總額,來給予希臘更多時間償還債務。雖然細節仍未確定,但是短期內必將帶來金融市場恐慌,造成連鎖反應,拖累其他歐元區國家,給整個歐洲的金融穩定性帶來威脅。不過,當希臘決定重組的時候風險就會降低,而現在最大的問題是人們預計希臘要進行債務重組,投資者不確定自己會承擔多大的損失,這種不確定性比重組本身更加糟糕。
在希臘債務問題上,德國堅持要求民間部門分攤希臘債務違約成本,主張讓私營領域債券持有人在希臘救助計劃中發揮一定的作用,並建議投資者將所持2012-2014年到期的希臘國債轉換成將於7年後到期的新債券,這有利於降低德國政府在希臘債務危機中的救助力度。此外,將私人部門投資者加入到對希臘的新一輪救助計劃中來,將有助於確保新的貸款在德國國會獲得通過。
然而,歐洲央行反對通過債券互換將希臘未到期債券延期,有兩個理由:第一,歐洲央行賬上持有的希臘債券達到400-500億歐元,借給希臘銀行業者的資金約900億歐元左右。一旦希臘債券延期,歐洲央行將會陷入尷尬境地。由於歐洲央行根本不想買任何的債務,也不想提供貸款,它希望由歐洲各國政府牽頭解決問題。第二,如果延期償還債務,或讓私營部門投資者資產被減計,將會被信用評級機構視為債務重組,此舉將讓整個希臘銀行體系立即陷入困境,進而影響到整個歐洲的銀行業和金融市場,對歐洲央行的政策操作帶來巨大的挑戰。因此,歐洲央行寧願包括銀行在內的歐洲投資人繼續承擔希臘的債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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