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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左至右:大洛杉磯華人華僑論壇英文編緝劉沛陽、孫文學校秘書長謝大寧、孫文學校新媒體部主任麥志豪、內華達周華人協會副會長顧雅文、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國民黨美西南支部主委謝宗煌、孫文學校新聞部主任劉冠宏、(美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聯盟秘書長溫桂芃、加州大學爾灣分校教授虞一峰、國民黨亞凱地亞巿支部常委金祿慈、(美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聯盟輪值主席陳恬璧(中評社記者 宋楷文攝) |
大陸可以思考,到底一國兩制重要還是和平統一重要?如果一國兩制重要而且是目標,視和平或武力統一為方法。如果和平統一重要而且是目標,那麼就可思考“和平統一的方法論”。以往大陸的思維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大陸可以思考,可否從“一國兩制”走向“和平統一”,即”一國兩制”做為兩岸走向和平統一的方法,而不只是統一後的制度安排。
如果我們將”一國”視為”整個中國”,兩岸都是整個中國的一部分。目前兩岸各自“憲法”都主張其主權宣示範圍包括對方,因此雙方的主權宣示是重疊的。目前兩岸的政治制度,治權是互不隸屬,是分治的。這個“分治不分裂”狀態,不就是”一國兩制”嗎?
以“分治不分裂”為基礎簽署和平協議,雙方均同意主權重疊後,產生的約束就是雙方不可再分裂整個中國的主權。” 一國兩制” 或”整個中國、兩種制度”就成為兩岸的目前定位。這個定位可同時結束兩岸敵對狀態。
在這個階段,兩岸權力實力雖然會有差異,但是位階還是平等的,也就是兩岸關係仍是兄弟關係,而非父子關係。在和平協議簽署後,兩岸可以就台灣需要的國際組織參與展開協商,對此,兩岸當然可以找到合情合理的方法,例如大陸仍為會員,台灣可為觀察員身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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