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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在全美台灣同鄉聯誼會第44屆年會發表主題演講(中評社記者 宋楷文攝) |
和平協議簽署後,兩岸可進入“統合”階段。我們開始在相關的議題上成立共同體。例如兩岸可以在南海問題上,成立南海共同體,共同維護南海的權益。我們也可在中華文化、經濟等許多議題上成立各類共同體。透過相互合作、融合,兩岸未來自然而然地用和平的方式推進達成統一。簡單地說,“統合”就是從“一國兩制”走向”和平統一”的方法或路經。
另外一個最核心的問題,我個人認為統一不應只是領土的統一,也包括制度的統一。大陸方面主張“一國兩制”是統一後的安排,台灣方面也可以提出屬意的統一後主張。中國大陸在落實孫中山的民族主義與民生主義思想,已有重大成果,孫中山思想的三民主義應該可做為統一後中國制度的依據,即”一國一制”。這個看法其實就是1980年代中國國民黨對統一的主張。
兩岸可以在和合階段充分合作,相互學習,補己之短,學對方之長,自然可為統一後找尋或創造出最良善的制度。
目前民進黨的路徑沒有和平的可能,民進黨希望從目前兩岸敵對狀態中走向台獨,但其最可能的結果是被迫接受武統。我則認為和平統一需要方法,先解決敵對狀態走向和平,再透過共同體的統合機制走向融合,最終自然而然、水到渠成地完成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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