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開明看待大馬旅遊業的需求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7-11 10:44:03  


  中評社香港7月11日電/馬來西亞《星洲日報》今天發表題為“開明看待旅遊業的需求”的社論,指出馬來西亞旅遊部長東姑安南風塵僕僕到東南亞各國推介2007大馬旅遊年時,得到的其中一項回應,指馬來西亞大城市缺乏夜生活。因此,他建議讓購物中心、娛樂場所、飲食店和餐館的營業時間,從午夜12點延長至清晨5時,以作為吸引更多外國遊客的賣點。

  社論表示,基於國情和宗教因素,大馬的旅遊業向來不強調夜生活,加上當局把夜店視為犯罪的溫床,屢屢看到警方突襲夜店,顧客大排長龍驗尿以查證是否吸毒的畫面。

  這次東姑安南“大膽”提議允准夜店營業到清晨,即遭國安部以消極的態度否決,理由是夜店營業時間延長,將導致濫用毒品的問題惡化。

  雖然如此,大馬副首相納吉表示,政府將會對有關建議深入研究,以確保在促進旅遊發展的同時,不會進一步引發社會問題,希望能從中取得一個兼顧各方面利益的平衡點。

  社論認為,無可否認,旅遊業可能帶來一些負面因素,但既然大馬致力要發展這無煙窗工業,就必須懂得如何去克服和面對,否則面對諸多的約束,肯定將使遊客裹足不前。

  當局一直以來偏重於宣揚大馬的多元文化色彩、美食和沙灘,本月8日剛在吉隆坡獨立廣場舉行的2006年繽紛大馬嘉年華會開幕儀式,4000名表演者身穿民族服裝載歌載舞,突顯的就是這方面的色彩。

  旅遊業已是世界各國競爭激烈的行業,然而時代的改變和現代人不同的需求和品味,讓各國都在旅遊賣點上費盡心思。大馬要發展旅遊業,當然就不能純粹以大馬的角度來看待問題。推廣繽紛的多元文化可能只是其中的一部份,遊客的要求是多方面的。台灣誠品書店24小時營業成了台灣旅遊的賣點,西門町和士林夜市更是台灣的“夜晚景點”,讓遊客趨之若鶩。

  社論表示,發展旅遊業當然不只是靠夜店或夜生活,但它已是現代旅遊不可或缺的一環,何況有些外國人是為公務到來,晚上到夜店喝酒唱歌是等閒之事,這些都是發展旅遊業所必須考慮的範圍。

  對遊客而言,到任何地方旅行,都希望能爭取時間盡興玩樂,遊客如果在晚餐後發現購物中心已接近關門時間,到夜店一走又發現已接近打烊,對他們而言,這是一種“旅遊損失”,相信沒有遊客會在下榻的酒店早早上床或呆在房內觀看電視。

  當然也必須考慮延長夜店營業時間對週遭環境的影響,特別是在住宅區一帶的夜店,它可能干擾居民的起居作息。不過,在城市的商業地帶,如吉隆坡的“星光大道”及金三角一帶,這些“夜歸人”聚集之處也是外國旅遊的“最愛”,當局就應以彈性的手法允許延長營業時間,須知不是所有的生意都是“朝九晚五”,城市生活早已今非昔比,更何況旅遊業是應該沒有時間限制的。

  社論指出,在酒店或購物中心內的酒廊、卡拉OK中心、迪斯歌、餐館或酒樓,這些大致上不會干擾“外界”的場所,應在營業時間上給予伸縮性的處理。當局應該以積極的態度來對待“旅遊需求”,認為延長營業時間可能導致衍生負面問題或成了犯罪的根源,那是消極和悲觀主義的論調,吸毒嗑藥不一定只在夜店才發生的。

  政府要全面推廣國內的旅遊項目,並把旅遊產品多樣化,以使大馬具備國際重要的旅遊景點,就必須與時並進,瞭解遊客的需求和旅遊發展趨勢,只有以更開明和開放的思維對待旅遊業,才能吸引更多遊客到來。

  社論最後表示,夜店延遲打烊其實只是“旅遊改革”中的一個環節而已,不能老是以本身的傳統觀念和價值觀來看待旅遊業,如果不改變狹隘及落伍的思維,大馬的旅遊發展將永遠落在他國後頭,政府積極開拓旅遊業的努力也會因此遭受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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