嶺南文化與宗教傳播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09-08 09:38:19  


羅浮山是嶺南的宗教聖地。
  宗教是構成嶺南文化的一個重要內容。嶺南歷史上曾有過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傳播,並且在中國宗教史上佔據著重要的地位。

  首先,嶺南為外來宗教入傳中國的第一站,同時又是中外宗教文化交流的重要橋樑。這得益於嶺南地區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由於嶺南地區瀕臨南海,從漢代開始,海上交通就十分發達。廣州一直是中國一個重要的對外通商口岸。即使是明清海禁時期,廠州仍保留著“一口通商”的特殊地位。這就使得包括宗教在內的外國文化得以最早進入嶺南。佛教雖然被認為最早是於漢代通過西域由陸路傳入中國的,但交廣海路仍是佛教入傳中國最早的途徑之一(一些學者甚至認為佛教由交廣海路傳入中國較從西域陸路傳入中國的時間更早。見《學術研究》1990年第5期曹旅甯文),且影響更大。據《牟子理惑論》所記,東漢末年嶺南的佛教已經相當興盛。如果佛教不是傳入時間較早的話,這種興盛是不人可能出現的。六朝時期,就有不少來自外國的僧人進入嶺南後,又轉而北上建康等地傳教,其中見諸文字記載、較為著名的就有曇摩耶舍、求那羅跋陀、達摩、真諦等;至唐代;又有南天竺國密宗僧金剛智攜徒不空由海路經廣州北上洛陽傳播密宗。這些外國僧人多受到當朝統治者的禮遇,從而擴大了佛教的傳播和影響。與此同時,有不少中國僧人經由嶺南取道海路西行取經求佛法。據唐義淨《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記載,東印度有一寺名支那寺(據義淨注,支那為當時印度人對廣州的稱呼),是室利笈多王(在位時問相當於中國的西晉末)為由廣州到該地的20位僧人建造的,可見西晉時已有中國僧人由廣州西行求法了。同書載,至唐代,包括義淨在內的56個到印度等國求法的僧人,有34人是經嶺南由海路出發的。天主教和基督教也是如此。天主教以澳門為基地,基督教以香港為基地,首先進入嶺南,通過嶺南向中國北方廣為傳播。第一個在中國傳播天主教的教士利瑪竇,就是先在嶺南活動,然後北上傳教的。後來,有不少西方傳教土經嶺南向中國北方地區傳播天主教和基督教。應當肯定嶺南這座橋樑,對外來宗教在中國的傳播,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於上述的原因,在較長的歷史時期內,嶺南地區成為全國外來宗教勢力最為強盛的地區之一。如兩晉和六朝時期,大量外國僧人來到嶺南傳教和翻譯佛經,民眾對佛教的信仰十分普遍。且湧現出不少著名的僧人,使得嶺南成為中國當時少數幾個佛教重地之一。唐宋兩代,由於大量的阿拉伯商人前來經商,廣州的伊斯蘭教之盛居於全國之冠。及至清代及民國時期,廣東的天主教、基督教勢力,與河北、山東、上海等地同居於全國的前列,而基督教教派之多,更是他省無法相比。其中信義宗,廣東的信徒人數居全國之首;浸禮宗,占全國信徒的六分之一;未分宗派的各教會,教徒人數以廣東最多。

  比較而言,在嶺南流傳的各種宗教中,道教和佛教更加為廣大民眾所接受,深入至民眾的文化心理中。道教是中國土生土長的宗教,其本身就根植于中國傳統文化之中,自不必說。而佛教這一外來宗數能為嶺南人如此廣泛的容納和接受,究其原因,乃是產生佛教的印度與中國的傳統文化心理較為接近有極大的關係。秦漢以降,隨著中原移民的不斷增多,中原的傳統文化已在嶺南地區文化中佔據了主導地位,而這種傳統文化是根植于農耕為主的農業社會中的。而佛教,正是產生于以農耕為主的印度民族中。同是以農耕為主的國家,其民族的文化心理性格十分接近,故而佛教的理論就極易為中國的主體民族漢族所理解和接受。佛教理論中被賦予的“因果報應”、“生死輪回”,更是適應了以崇鬼尚神而著稱的嶺南人的心理追求。

  當然,天主教和基督教,由於傳教士的努力,在嶺南地區也得到較為廣泛的傳播,並擁有相當數量的信徒。如民國初年,當時的廣東省政府高級官員中,信奉基督教的就佔有相當大的比例。民眾中也有不少基督教徒或天主教徒。這與嶺南近代較早較多地接觸西方文化有一定的關係。但天主教和基督教畢竟末能像道教、佛教那樣在民眾的文化心理中紮下根來。這是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文化背景與中國民族的文化背景存在較大差異,其所倡導的理論不易為中國民眾理解所致。伊斯蘭教則更是影響有限,其中主要的原因,除了文化背景差異較大外,伊斯蘭教教徒所遵行的生活習慣(如不吃豬肉等)更是嶺南人所難以接受的。故伊斯蘭教只在唐宋間阿拉伯商人大批前來嶺南貿易時興盛一時(也只限于在阿拉伯商人中),後隨著這種貿易的衰落,伊斯蘭教在嶺中也就隨之衰落。只是到了叩清兩代,少量回族十兵南成戍,嶺南始又有伊斯蘭教,且亦僅限於回族士兵及他們的後裔中。

  對於早期外來的宗教,嶺南人基本上是以一種寬容的態度來對待的。當然,這種寬容和官府的態度是有很大關係的,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嶺南較早就開始井且長期與海外交往,形成了較強烈的對外交往意識,對外來文化具有較大的承受能力。儘管明代中期以後及清代中前期,朝廷禁止天主教和基督教在中國傳播,但這兩教在嶺南不但沒有被禁絕,反而還在曲折中得到發展。

  但鴉片戰爭後,尤其是《天津條約》簽訂後,天主教和基督教憑藉條約的保護,大量湧入嶺南,到處設堂傳教,勢力迅速發展,與當地官民發生尖銳的矛盾和衝突,造成一系列教案,激起民眾對之的仇視和對抗。

  嶺南地區發生的教案的數量,居於全國的前列。這與天主教、基督排入嶺南最早,而後在嶺南傳播最盛,從而與當地居民發生較多摩擦有著直接的關係。據曾昭德神父稱:“我曾調查南京仇教以前教案之數,共有五十四案,要以傳教初年發生於廣東者為多。”又據黃廷柱統計,從同治三年(1864年)至民國8年(1919年),廣東先後發生大小教案66宗。但嶺南地區的教案規模較小,自發性較強,也較為分散,主要發生在農村地區,遠沒有在四川、山東、直隸發生的那樣規模宏大、影響深遠。教案的內容,也多是反對教士、教民強佔田宅、仗勢淩人、破壞傳統風俗習慣等,其方式幼稚而落後、導致教案的發生,更多的是教士、教民在擴展教會勢力的過程中與民眾發生直接的利益衝突。當然,隨著西方列強對中國侵略的日益加深,嶺南人民產生一定的仇外心理,也是教案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入民國後,以廣州“沙基慘案”為導火線,廣東發生以廣州為中心的頗具規模的非暴力的反基督教運動。但這次運動雖名為反基督教,實質上其矛頭乃直指對中國侵略日益加深的西方列強,而直接針對作為一種文化的基督教本身,則是居於較次要的位置。

  就普通民眾而言,嶺南人不論信奉哪一種宗教,與其說是基於宗教信仰,不如說更多地是基於現實生活的觀念,即以自己現實的生活觀念來理解和接受宗教。他們信奉佛教,並不期望修煉成正果,達到鳳凰涅槃的境界;他們信奉道教,也不是期望能飛升成仙。他們更多的是把佛教的觀音大士和道教的諸神作為神通廣大的萬能神祇來供奉、拜祭,祈求這些神祇保佑他們,給他們帶來好運。民間歷來不分道釋亂拜神,便是這種觀念的一種反映。他們信奉天主.教或基督教,同樣更多的是為了在苦難的生活中尋找一片精神寄託之處,為了在生活中得到仁慈上帝的護佑。這種觀念深深地根植于民眾的心理之中。這種現實生活觀念反映在對宗教的選擇上是十分明顯的。如對於道教,人們更加傾向於選擇正一道,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正一道以行符籙為主,其道士以為民眾做齋醮祈禳為業,迎合了嶺南人崇尚鬼神的心理。而佛教,嶺南人則選擇了禪宗和淨土宗,唯識、華嚴、天臺等宗在嶺南卻未能夠流行,究其原因,主要是禪宗和淨土宗簡化了佛教的教義和修行程序,特別是禪宗,提出人人皆有佛性,一悟即至佛地,而不必苦苦修行,這迎合了嶺南人講求實惠的民性。(來源:廣東文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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