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君“國務費”案沒說真話 列偽證被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6-10-21 22:07:55  


  中評社香港10月21日電/“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昨天接受聯合報訪問時表示,她的堂姊杏林新生製藥負責人李碧君,除了被台灣“高檢署”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列被告外,也因偽證、偽造文書等罪嫌遭檢察官陳瑞仁列為被告,原因是李碧君在受訊問時“沒說真話”。

  聯合報報道,李慧芬也提到,“國務機要費”中還出現許多澳洲當地銀行的信用卡發票,陳瑞仁曾經問她知不知道這些提供發票人的身分,她說一定有她前夫邱達偉。

  她指出,今年八月間她與李碧君到查黑中心對質時,陳瑞仁知道李碧君對“國務機要費”內情“知之甚詳”,陳為了讓李碧君吐露實情,曾問李碧君要不要考慮做汙點證人,但遭拒絕。她問堂姊為何要這麼“笨”,堂姊只回答“有些事說了會死人”。

 此外,李慧芬昨天坦承她與龔金源很熟,並強調龔金源絕不是所謂的外交情報員,陳水扁分明是提供假名單給陳瑞仁。

  她不滿地說,龔金源的消息曝光後,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人員中秋節當天就打電話質問她,“消息是不是妳向李慶華透露的”,因為“上面”對這件事十分生氣。

  儘管李慧芬向調查員保證絕無透露訊息給任何人,但調查員竟要她扛責任,希望她對外說明這個消息是由她釋出,“否則事情會很大條”。但她說,這分明是要她說謊,因此她無法允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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