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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上制度漏洞才能整治“靠污吃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19 20:19:33  


  近年來,隨著生態事件多發和民眾環保意識增強,各地環保官員時常處於風口浪尖,處分、下台甚至獲刑入罪的也多有出現。在這些看似個別官員因為言行不當而“倒黴”的背後,卻是環保部門“靠污吃污”的亂象。

  據新華社報道,河南某縣環保局目前有157人,其中行政編制11人,財政全供事業編制24人,剩下的133人均為自收自支人員,工資津貼一應開支都來自於“排污費”。而如此情狀絕非河南一地,“污染企業咋成了我們的衣食來源,我們該保護環境呢,還是保護污染企業”,這是不少中西部地區的縣級環保局長的共同困惑。

  國務院《排污費徵收使用管理條例》規定:“排污費應當全部用於環境污染防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作他用。”如此規定不只是為了嚴格財政紀律,更為了在執法者與被罰者之間建立一道防火墻,以免不正常的利益聯繫干擾了執法的嚴肅性。近年來,各地均推行了排污費征管 “環保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的“雙線運行”機制,力圖確保排污費足額用於環境治理。

  問題是,一些地方的官員對國家規定視若無睹,“排污費”公然成為污染企業和環保局之間的“利益輸送”:環保部門徵收的排污費繳入國庫後,財政部門通過預算安排,再返還環保部門,號稱用於“環保自身能力建設”,實際上卻用於環保部門的人員經費支出。

  地方財政如此安排,如果是因為吃財政飯的人頭過多,撥款不夠開支,只能另辟蹊徑,雖屬不當尚有無奈之處;如果是為了GDP和財稅收入,不得不保護污染企業,小罰大放行,那是因小失大;如果是放水養魚,作為創收之道,中飽私囊,那就不只是瀆職,而比貪污腐敗更加可惡,最有可能是這幾種原因都存在,才有環保局“靠污吃污”不亦樂乎。

  “靠污吃污”,首先是因為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體制本身有漏洞,一級政府到底應該使用多少經費,成了一本糊塗賬,否則就不會出現每年年終突擊花錢。在財政年度設置與人大預算表決通過才能撥款這一技術原因之外,預算制定過於隨意是一大根源,“籌錢不是能耐,花錢才是能耐”,這一流行的說法,足以證明此中症結。

  預算隨意性可以是多給,也可以是少給,在中西部欠發展地區,少給的可能性更大些。地方越窮,財政越緊,希望“吃皇糧”的人越多,財政缺口也越大,進了公務員隊伍卻吃不上財政下撥的皇糧,豈不把上上下下都愁死?給不了撥款,就給政策,形形色色的罰款應運而生,雖然上繳國庫,但只要這個國庫還在地方上,借道財政來個“暗渡陳倉”就算不上什麼不得了的技術活。如果財務制度再寬鬆些,不給開票甚至假發票也能凑合,更可以搞得行雲流水般,表面上一點不違反中央規定。肚子本已饑餓,管理又顯寬鬆,辦法源源而來。加上“靠污吃污”的所得,上下打點,左右分沾,遂成為皆大歡喜之事。至於污染屢治不止,江河變色,田地染毒,子孫受害,哪裡還在眼裡心頭?

  所以,個別地方環保局“靠污吃污”首先不是因為官員素質不高,不是個別部門行為不端,而是公務員編制、公共財政運作、政府財務制度乃至審計紀檢設置等方面出現問題後的綜合表現。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還民眾以環境安全,保後代以藍天白雲,需要的不僅是加強環境治理,更有必要完善管理體制、推動國家法制建設。整治“靠山吃山”多年,如今又有“靠污吃污”,不下大力氣恐怕是很難解決的。(時間:4月19日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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