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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對疑似釣魚執法權利救濟要跟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25 15:21:13


  7月12日,湖南摩的司機陳作雄疑遭便裝執法人員釣魚執法,當天下午,陳作雄寫了兩份申冤書,然後走進了交通局運管所。兩天後,清潔工在交通局運管所辦公室發現其屍體,在墻壁上,還留下了5個歪歪斜斜的大字:“請為我申冤”。經警方勘驗,陳系自殺。據悉,陳作雄在一個半月內,有4輛摩托車被執法人員扣押。

  在任何一個城市,打擊黑摩的、黑車都是充滿正義的行為。黑車的存在,隱藏著極大的安全風險。不過,打擊黑摩的、黑車應該遵循法律底線,這是最起碼的常識。換言之,打擊黑摩的、黑車可以有,但釣魚執法不能有。猶記得2009年9月8日,上海市民張先生好心讓胃痛的路人搭其私家車,卻遭遇釣魚執法,一時引得輿論嘩然。這樣的前車之鑒,理應成為各地執法的反面教材。

  就湖南摩的司機陳作雄而言,其是否被釣魚執法,如今是各執一詞,當地回應稱不存在釣魚執法,對陳作雄以“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為由作出扣留機動車的行政處罰措施,具有合法性。但有多名目擊者卻認為是釣魚執法,並在一份事發情況說明上簽了字。事實上,對於有沒有釣魚執法,正如當時在現場的商販們所言,事發地十字路口正好有攝像頭,調出視頻一看便知,這在技術上並沒有什麼難度。

  雖然陳作雄是否遭遇釣魚執法尚無定論,但當地有不少摩的司機均表示,自己遭遇過釣魚執法,那麼以此事來審視釣魚執法的是非對錯,應該是可以的。審視釣魚執法背後的根源,無非有三種情況:一是懶政,釣魚執法更加有效率;二是法律意識淡薄,認為釣魚執法不違法;三是有罰款任務考核,完不成任務只能釣魚執法了。但無論何種情況,都是不合理的。更何況,釣魚執法最大的危害,不僅在於處罰了一些無辜的人,更在於這會讓法律喪失權威性與公信力。

  不過,無論陳作雄有沒有遭遇釣魚執法,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對行政處罰不服,不服除了司法本身的救濟外,在司法之外並沒有太多救濟的辦法,所以陳作雄最後才選擇了以死自證清白。這樣的方式,是無力的,更是無奈的。背後的原因,就是對於陳作雄是非對錯的評判,執法人員說了就算,陳沒有反駁權,目擊者也沒有發言權,執法人員是依據法律評判還是有可能歪曲事實,就全憑職業道德了。這樣的現實尷尬,無疑是亟須糾正的。

  就此來說,面對疑似釣魚執法釣死人的尷尬現實,權利救濟應該跟上。法學家應鬆年教授就曾表示,“行政誘惑調查救濟途徑應多元化,除了事後的司法救濟外,應引入申訴、聽證、異議制度等事前救濟措施。”此外,於今年7月1日起實施的《四川省規範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也明確規定,要杜絕釣魚執法、養魚執法、隱蔽執法等違法或不當行為。因此,釣魚執法或疑似釣魚執法,肯定是不合理的行為,為了避免造成不公,當事人理應獲得更多的權利救濟,有必要的話語權,以便讓每一起執法行為都經得起公平與正義的考量。

  我們希望此事的真相盡快水落石出,更希望釣魚執法早日消失。這樣才能更好地捍衛公眾對法律的信仰。(時間:7月24日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龍敏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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