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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轉學腐敗讓人浮想聯翩 究竟是何方神聖?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27 11:18:04


  日前,@澎湃新聞一則《湖大接受17名他校研究生轉學,被指暗箱操作》的報道,讓象牙塔內的腐敗問題再引關注。報道稱,2014年年初有17名研究生從湖南的六所高校轉入湖南大學,其中至少有半數學生在轉學前就在湖南大學繳納學費“進修”;而這17名研究生中,有人被原高校錄取後從未在該校就讀過。

  一般情況下,即便是在本校內部轉轉專業,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這17名研究生卻“曲綫救國”,從吉首大學、湖南科技大學等6所全國排名百名開外的高校,順利轉到了全國排名30名左右的湖南大學,不得不讓人懷疑其中有貓膩。

  相關新聞爆出後,湖南籍知名媒體人@陳傑人毫不留情地指出:“湖南大學以所謂學生有特殊困難為由,暗箱操作,實則是早有預謀,分步實施,隨便找個理由就將預定目標對象轉學過來。”@陳傑人還分析了這種“轉學腐敗”的危害:其一,對湖南大學無數認真學習的研究生構成明顯的不公平;其二,嚴重影響湖南大學的聲譽;同時,它還為給其他高校“探索”出了一條新的招生腐敗之路。

  公平問題向來很容易觸動大衆的敏感神經,而教育公平又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象牙塔中的腐敗對民衆心理防綫的衝擊更大,輿論對此事一片嘩然也在情理之中。網友@G黃智雄道出了大家的心聲:“在普羅大衆眼中,大學是中國教育的學術殿堂,而大學腐敗自然會突破民衆的心理底綫。前有人民大學的自主招生黑幕,今有湖南大學的轉學貓膩,這種毀三觀式的大學腐敗到底何時是個頭?”

  面對最初的質疑,吉首大學等涉事高校以及湖南大學有關領導,並不認為轉學一事有問題。吉首大學研究生處處長佘佐辰22日稱,國家規定如有特殊困難可以轉學,而吉首大學5名學生情況特殊必須考慮。實際上,教育部對轉學確實有規定,“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只要經過轉出校和轉入校的同意以及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便可以辦理轉學手續。湖南大學據此也辯解稱:“17名研究生的轉學程序合規,不存在問題。”

  但僅僅一天後,湖南大學便改變了態度。23日,湖南大學發布《關於對有關媒體反映我校碩士研究生轉學問題的初步查處結果》和《致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公開信》稱,盡管遵守了轉學程序,但存在把關不嚴等問題,決定撤銷17名外校碩士研究生轉學決定,按相關程序辦理。同時,決定啓動相關責任追究程序。

  “油畫過敏”“不適應山區環境”“吃不了辣”成了轉學理由,僅僅是因為把關不嚴嗎?@澎湃新聞早前的報道中,還有當時湖大招生領導小組開會討論時發生了激烈的討論的細節。這讓人浮想聯翩,究竟是何方神聖有如此大的能量?

  一份被媒體曝光的轉學名單,很快就解答了這個疑問。名單中的通訊地址顯示,這17人的家庭背景並不普通,包括湖南大學幼兒園、湖南省社科院、湖南省教育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等單位。新華社從湖大知情人士口中得知,“有些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子弟或親戚,有些是湖南大學的子弟,還有一些是和教育系統能攀上關系的單位子弟”。這些人成功轉學的法寶不是別的,正是“關系”。

  如此看來,所謂的“把關不嚴”恐怕只是一套說辭,它回避了背後的“裙帶腐敗”。@人民日報看不下去了,繼續發問:“湖南大學17名轉校生被退回,查實多人與校方存裙帶關系。疑問依然待解:荒唐的轉校理由背後,有著怎樣的黑幕交易?象牙塔裡,還有多少‘轉學腐敗’尚未曝光?一退了之不是句號,更應公開調查、嚴肅追責。別讓指向公平的教育,被金錢與權勢玷污。”媒體評論員@高亞洲也認為:“問題不是一次撤銷所能實現的。當這些救濟‘特殊困難’的決斷之權交付校長、校領導,當要靠人的自由裁量解決特殊問題的時候,我們一次次看到的卻是權力自肥,這是一個深刻的困境,可能都不是制度能夠解決的問題。”

  確實,如果轉學決定遵守了相關程序和規定,接受17名研究生的決定是由包括湖南大學校領導在內的招生小組做出的,那麼,高校的自查能有多大意義?@南都社論認為,“網絡的存在讓很多隱匿的‘權力尋租’得以見光,但網絡不是天然的解決問題的利器。在曝光後,僅僅是湖南大學自糾自查,意義並不大。相反,對於高校轉學政策的細致規範工作,教育部必須有一個明確的改革時間表。”

  在事關教育公平的問題上,公平與效率或者說公平與科學之爭,總是如影隨形。有人認為,這種轉學的腐敗不過是冰山一角,沒被曝光的問題可能更嚴重,因此要像禁止“點招”“點錄”一樣禁止轉學。一禁了之或許也能保障最大程度的公平,但卻並非解決問題的好辦法。教育問題專家@熊丙奇認為,轉學的制度本身沒有錯,但應該用改革的思路、公開透明的方式解決問題,而不是因噎廢食。(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作者:楊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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