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更關心領導幹部“報家底”之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4-14 11:39:34


政府公職人員申報財產陽奉陰違(漫畫)
  新華社8日報道了北京、貴州、海南等地試點科級幹部申報個人報告事項,引發輿論熱議。但需要指出的是,不少媒體在解讀時用了“曬家底”一詞,我覺得用“報家底”更准確一些。

  要求政府公職人員申報財產等個人事項,是許多國家的通行做法,我國也不例外。從1995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至今,領導幹部個人事項申報制度已經走過了20年。特別是在2010年之後,要申報的個人事項擴展到14項之多,既涉及“家產”,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投資等情況;也涉及“家事”,主要包括本人的婚姻變化情況、配偶子女從業情況等。實踐證明,這項中國特色的“報家底”制度在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過程中發揮出了積極作用。

  據統計,2014年全國向組織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領導幹部達150萬名,較之美國、澳大利亞、韓國等規定的財產申報主體的範圍還要廣。不過,隨著中央反腐敗鬥爭的深入開展,許多地方都出現了“小官大貪”。其中影響最惡劣的,莫過於河北省秦皇島市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家中被搜出現金1.2億元,黃金37公斤,房產68套。這一現象充分說明“小官未見得小權”,特別是在基層政府部門、國有企事業單位,許多科級甚至股級“小官”控制的資源很多、掌握的權力很大。倘若對這部分人缺乏有效監督和制度約束,很容易出現因“小官大權”引發的“小官大貪”。現在,一些地方將“報家底”的主體範圍從處級幹部向下延伸至科級幹部,稱得上是一項頗具針對性的查漏補缺行動。

  無論是申報的內容,還是申報的人數,我國的“報家底”制度都有明顯優勢。在此基礎上,現在越來越多的人更加關注“報家底”之後的“行動”。不容否認,曾經在一些地方存在“只申報、不抽查”的“走形式”做法,這在新華社的報道中能夠得到證實。倘若申報之後沒有任何行動,這一制度的效用必將大打折扣。長此以往,也容易使公衆對申報制度失去信心。讓人欣慰的是,這樣的做法早已是過去式,現在不僅增加了抽查核實環節,而且抽查比例也在逐步提高。2014年1月,中組部印發《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辦法(試行)》,在全國正式啓動抽查核實工作。2015年,中組部隨機抽查的比例也從3%-5%提高到10%,各地方也實行“凡提必查”“凡轉必查”“凡進必查”“凡有舉報必查”,抽查比例更高,“重點對象”基本納入抽查範圍。 

  向下延伸至科級幹部,事後強化抽查核實環節,這是一個增強制度剛性的明確信號,意味著領導幹部申報制度正在成為一把“利劍”,在全面從嚴治黨的過程中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反腐越來越動真格,“利劍”越來越鋒利,懲處越來越趨於嚴厲,領導幹部個人事項申報再難以心存僥幸,而隨著抽查核實比例的不斷加大,再想漏網難度也將越來越大。在制度設計中,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應當有申報、核查、公示三個環節。按照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薑明安的說法,“單純申報只能使這項制度發揮兩三成作用,如果申報加核查,則可以發揮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發揮更大作用”。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在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中指出,推行新提任領導幹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試點。這也預示著領導幹部“曬家底”未來可期。(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丁建庭)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