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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用法治理念打撈“被遺忘”的探親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6-24 13:45:04


  34年前出台的探親假制度,至今執行單位寥寥無幾,漸漸成了“被遺忘”的法規,不少人甚至壓根兒沒聽說過。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尷尬,并非沒人願意休探親假,而是部分單位出於利益考量,將職工理應享受的這一合法權益邊緣化,或通過扣發工資、獎金等方式變相剝奪了,正如不少網友感嘆,連雙休日都難保障,哪還敢奢望探親假?

  有人認為既然探親假“名存實亡”不如幹脆取消,也有人覺得幾十年前規定的探親假制度不合時宜,不妨跟帶薪休假整合,而在依筆者之見,探親假非但不應取消,相反地,在全面依法治國時代,有必要用法治理念、精神及時打撈,讓這一彰顯人性化、具有民生溫度的政策法規惠及廣大勞動者,也讓法律的嚴肅性、權威性得到應有體現。

  隨著老齡社會的來臨,越來越龐大的留守老人群體,需要子女“常回家看看”,得到應有的親情、精神慰藉,2012年新修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由此可見,探親假制度非但沒有過時想必更有必要落地。

  帶薪年假主要是基於改善國民休閑條件、促進旅游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與旨在保障親情權益的探親假完全是兩碼事,顯然不該簡單地加以重合。當下有關勞動者權益的法規之所以難以執行到位,多是因為用人單位出於降低用工成本的“軟抵制”,倘若只要遭遇執行難或者“被遺忘”便妥協、讓步直至取消,法律權威誰來維護、國民合法權益誰來保障?

  因此,當下我們需要做的,恰恰是認真梳理那些法律已有明文規定卻被忽視、被遺忘、被沉沒的國民權利,細化具體操作辦法,強化剛性執行機制,這也是經濟發展、國家富強、法治進步的宏大社會背景之下,體現讓人民群衆享受更多改革和發展成果執政理念的應有作為。(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範子軍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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