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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城市治霾須克服“一日速成”心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26 11:12:46


  鄭州市大手筆的“灑水治霾”舉措,顯然非偶一為之,相反其來有自。根據環保部數據,今年上半年,鄭州市空氣質量排名月月都在全國倒數前十,4至6月更是滑到倒數第二,連續3個月交上較差成績。并且,鄭州成為第一個因空氣質量差被環保部約談的省會城市。不樂觀的空氣質量排名;來自上層部門的約談警告與關注,鄭州市方面必須“有所作為”。無疑,所謂的“灑水治霾”由此而生。

  如何看待正處於輿論風暴眼中的“灑水治霾”?和多數網友一樣,我們的答案亦是:如此舉措的效果不容樂觀。不樂觀的判斷從何而來?鄭州本是缺水之城,過度的灑水量,很可能讓這座城市再次遭遇用水艱難的局面。不樂觀更是因為,對於治霾,灑水舉措的效果充其量只是“短期性”的。有專家就指出,灑水對減少道路和工地的揚塵有效,但它能在多大程度上消除城市霧霾,效果確實不容高估。

  對城市霧霾的成因重新厘清,或許有助於去發現鄭州治霾行動中的具體缺失。城市霧霾非一日而出現,它是工業污染、機動車污染排放、揚塵污染排放的系統產生物。換而言之,城市霧霾出現有著多重的成因。正因如此,霧霾治理必定會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可能依靠某些單一的舉措,就能令那些藍天白雲迅速地歸來。不難想象,在那些看似“立竿見影”的舉措後,其實都包含著治理的隱患。

  所以,回到“灑水治霾”的舉措,與其說它是被約談後的緊急應對,倒不如說它再次顯示出了功利式治霾的傾向:霧霾治理需要地方層面的自覺,地方政府亦是城市治霾的主體,但治霾理當是一種長期的安排,更要實現某種“增量效應”。如果一種治霾舉措,要以城市的用水安全作為隱性代價,又動輒招致外界的紛紛議論,迅速上馬不及其餘的“灑水治霾”,可能又踏入了“功利式治理”的誤區。

  城市治霾,勢在必行,且不可拖延,但它到底該怎樣在輿論認可與效果可期中穩健進行?鄭州市的“灑水治霾”舉措,一面世即引來社會熱議,這理當成為一個被省思的樣本。一方面,治理霧霾,終究要回到法治和全民參與的路徑上來;另一方面,當下關鍵的,是出台系列的頂層引導機制,以使地方政府治霾不至於出現“一日速成”的心理。有引導,才不會出現缺水城市“灑水治霾”的莫名鬧劇。(來源:瀟湘晨報 作者:王聃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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