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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槍”案背後的標准與管控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06 11:38:27


王艶玲拍攝的曾和母親一起擺攤的其他射擊攤。
  “不就是打氣球的玩具槍嗎?怎麼會判刑,而且還那麼重?”1月3日,因擺氣槍射擊攤獲刑三年半的天津大媽趙春華正式提起上訴,趙春華女兒王艶玲的疑惑或許也道出了普通大衆對於該案的關注點。

  翌日,距離天津千裡之外的四川攀枝花,一聲槍響再次挑起人們敏感的神經。1月4日上午,攀枝花國土局局長陳忠恕衝進會場,衝著該市市委書記、市長連開幾槍,竄逃後自殺。

  新年伊始,兩起“槍案”在吸引人們眼球的同時,也引發了一場關於槍支認定及管理的討論,“何為槍?怎樣管?”成為不少人心中有待解答的疑問。

標准“驟降”引發爭議

  2016年10月12日,對趙春華來說是再平常不過的一天,晚上9點半,她推著兩個月前從一名老漢處接手的氣槍射擊攤來到大悲院碼頭,開始了自己“打氣球”的生意。不遠處的“天津之眼”能給她帶來不少的客人。

  然而,命運就在當晚發生了轉折。晚上10點多,天津市河北區警方排查“社會上散落的非法持有的槍支”,趙春華在內的13名氣槍射擊攤商販被警方抓獲。

  3個月後,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趙春華作為其中的第一人以非法持有槍支罪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半。

  判決書顯示,經過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趙春華涉案的9支槍形物中的6支為能正常發射、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

  判決一經作出,“打氣球的玩具槍怎麼成了槍?”成為了趙春華和王艶玲百思不得其解的問題。一時之間,“玩具槍竟成了槍”也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

  翻看近年來的新聞,趙春華絕非個案,當事人堅稱的“玩具槍”“仿真槍”被鑒定為真槍的涉槍案不在少數。

  “劉大蔚案”就是其中最著名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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