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見義勇為者不該有後顧之憂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1 16:17:24


自2007年“彭宇案”起,“扶老人”成為社會心病。
  近日,公安部官網發布關於《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稿)》。意見稿包括一系列針對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權益保護條款,還規定醫療費、康複費等因見義勇為引起的合理費用,應由加害人、責任人、受益人依法承擔。

  見義勇為,中華民族的高貴品格,既包含著“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情懷,也傳遞了伸張正義,懲惡揚善的社會正能量。就在剛剛審議通過的民法總則“好人法”相關條款規定中,見義勇為可免責。而此次公安部發布見義勇為獎勵和保障條例意見稿,對因見義勇為引起的合理費用,明確由加害人、責任人、受益人承擔的規定,在對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之外,更進一步保障了見義勇為者的權益,回答了誰為見義勇為者負責的問題,可以說,給見義勇為者解決了後顧之憂,值得點贊。

  現實中,見義勇為除了需要昂揚的正氣,還要承擔一定的安全風險。下水救人奮不顧身,有人搭上生命的代價;老人跌倒上前攙扶,有人卻反遭訛詐百口莫辯;車廂勇鬥毛賊受傷,當事者卻難覓蹤跡……無論危急關頭挺身而出的那份果敢,還是匡扶正義的良善,見義勇為者受到傷害的概率遠遠高於給他人造成傷害的可能,現實中因為救人揚善而受傷、遇訛詐、義舉鑒定難等等窘相,醫療費、康複費等因見義勇為的合理費用還要自掏腰包,這不僅讓見義勇為者處境維艱,也會讓其他打算見義勇為者躊躇不前,更讓社會公平正義陷入尷尬之中。因而,由加害者、責任人、受益人承擔這部分“支出”,從法律上看,誰侵權誰賠償,從情理上看,誰受益誰補償,合法合情合理,法律為道德撑腰,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淚。

  不過,也有聲音表示,本身脫離了金錢利益的見義勇為,要求賠償是不是道德上不那麼純粹了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試想,過多考慮榮譽與利益,精於個人利害算計的人,危急關頭怎會義無反顧地挺身而出?讓加害者、責任人、受益人給予見義勇為者經濟補償,不僅是對義舉的慰藉,更是對加害者的懲戒,避免責任人推脫卸責,受益者冷漠旁觀,為義舉兜底,這本身符合社會道義,更是公序良俗原則的體現。

  錚錚俠骨擔道義。鼓勵見義勇為,保障見義勇為者的合法權益,還需要制度和政策的兜底。比如從政策設計層面,對因救助致傷致殘的相關賠償細則,落實起來更有強制力、執行力,免除見義勇為者的後顧之憂,建立完善的保障體系為義舉撑腰,給好人護航。(來源:每日新報)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