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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成百輛不同品牌的共享單車停放在人行道上,行人只能在機動車道上行走。 |
2017的春風剛剛拂過,“共享單車”便已如雨後春笋、遍地開花。但是,面對這份突如其來的“福利”,人們還是不禁擔心:那些“網約車”發展過程中經歷的監管與責任問題,是否也存在於“共享單車”的基因中?
近日,在中消協召開的“提升共享單車服務消費維權工作座談會”上,多位專家呼籲,為確保企業穩健發展,同時適應政府的“放管服”改革,“共享單車”的監管,亟待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共治。
多家共享單車跑馬圈地
據與會的ofo代表介紹,目前為止,ofo在全國已投放38個城市,其中北京20萬輛。另外,在新加坡、倫敦也都有投放。目前總投放量約為150萬輛,“從2015年6月至今,我們已為2500萬人次提供服務。”
另一家“共享單車”領軍企業摩拜,規模也旗鼓相當。據摩拜代表介紹,目前為止,摩拜單車已覆蓋國內30多個城市,3月21日已進入新加坡,目前全球單車投放量已過百萬,注册用戶量超過千萬。
除了這兩家市場份額最大的企業外,據報道,目前市面上至少已有25種單車品牌。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劉建軍認為,共享單車的出現,有效解決了市民出行的最後一公裡問題。“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邱寶昌也表示,共享單車是技術帶來的對消費者的一種權利,同時它也是一種資源的利用最大化。“這個事情應該要鼓勵發展,但是要規範。”他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