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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周航樂視互撕,暴露出公司治理缺陷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4-21 16:26:06


  4月17日晚,易到用車創始人周航發表公開聲明,指責控股股東樂視挪用其13億元資金,導致易到資金出現困難。此前,易到用車已經曝出資金鏈出現問題,拖欠多家供應商資金、司機提現失敗、用戶打車難等,同時因易到采取大幅度的“充值返現”形式吸收用戶資金,其資金問題備受法律爭議。

  針對周航的“挪用易到13億元資金”指責,樂視、易到聯合回應稱,這13億資金是屬於二者的聯合貸款,是以樂視大樓為抵押,易到為貸款主體,向銀行貸款14億元,其中13億元用於樂視汽車生態,1億元給到易到。

  《財經》記者在詢問貸款具體性質時,樂視方面回應稱,該14億元貸款屬於“委托貸款”,是資金方借道銀行,委托銀行向樂視易到貸款,資金實際來自委托方,因此資金使用只需要雙方達成協議即可。

  樂視使用這筆13億元貸款是否合規?背後還有哪些法律問題?

13億資金的多種法律可能

  周航指責“樂視挪用易到13億元易到資金”是否有法律依據?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峰告訴《財經》記者,根據樂視與易到的聯合聲明看,如果周航所指的13億元資金正是樂視回應的銀行貸款部分,根據易到當前的股權結構,只要易到的股東會和董事會都做了授權,則“不會構成挪用”,但樂視仍有法律風險。

  如果樂視將這13億資金用來支付其他費用,“比如有媒體報道的支付中超版權費用,因不構成易到的對外投資,在法律上可追責董事會決策失誤問題”。從銀行貸款角度講,一般銀行會對貸款用途有規定,如果樂視改變貸款的用途,銀行方面處於風險考慮,銀行或會“提前收回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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