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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縮水版不限流量當開誤導罰單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6-12 14:30:08


  據媒體報道,近來,三大運營商紛紛推出“不限流量”套餐。但它們其實附加了很多使用條件,用戶當月流量使用量達到某一個數值後就會限制其網速,部分套餐還會限制單月流量使用上限。

  明明承諾的是“不限流量”套餐,諾而不與的服務,顯然難以令人接受。

  它不僅違背了商業誠信,而且在法律上也明顯涉嫌“虛假宣傳”。如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廣告法》規定,“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為虛假廣告”。

  從報道來看,“不限流量”套餐出現名不副實情況,是因為“一個基站能支持的連接數是有限的,目前的移動通信網絡能力還沒辦法支持不限流量”。由此看來,運營商在明知不可能做到“不限流量”情況下,仍大張旗鼓地宣傳,是一種明知故犯性質的“虛假宣傳、誤導”。

  面對流量謊言,除了消費者應擦亮眼睛、明辨流量真相之外,相關政府部門也應依法加強監管,開出誤導罰單。從相關運營商自身來說,必須自覺改正這種虛假誤導宣傳,應充分意識到,挾“提速降費”之名推出服務,來不得虛的。“實物與廣告不符”不止會傷害消費者,最終也會損害自身的商業信譽、形象,所謂輕諾必寡信,諾而不與,其怨大於不許。(來源:法制晚報 作者:張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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