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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推遲CDR發行
http://www.CRNTT.com   2018-06-20 11:32:11


圖片來源於網絡
  中評社北京6月20日電/原定於6月19日上會的國內首單CDR只差臨門一腳卻生變。

  6月19日早間,證監會官網發布公告稱,小米集團經慎重研究,決定分步實施港股和中國存托憑證上市計劃,先發行港股,然後擇機在境內發行中國存托憑證,為此向我會申請推遲發審會時間。小米也第一時間在微博上公告了給證監會的申請文件。

  對此,證監會表示:“我會尊重小米集團的選擇,決定取消第十七屆發審委2018年第88次發審委會議對該公司發行申報文件的審核。”

  自6月7日小米向證監會遞交首發申請材料以來,上市事宜被火速推進。6月11日,證監會披露小米CDR招股書;6月14日,證監會再次披露小米更新後的CDR招股書;6月15日,滬深交易所發布一系列CDR交易配套業務規則,在配套制度層面為試點創新企業登陸A股作好準備。而小米更是被業內視為或創下A股“12天閃電上會”紀錄。

  然而,小米此次推遲CDR發行或並非“突如其來”。有接近小米IPO項目的中介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推遲CDR發行,是證監會和小米經過多輪溝通後達成的共識。

  “CDR作為一項創新的舉措,政策細節斟酌以及市場對CDR創新的消化理解本來就有挑戰,考慮到近期市場大環境,為了更有質量的CDR首發試點發行,暫緩審核,後續擇機再行啟動。”有接近小米的人士如是說。

  值得一提的是,6月14日晚間,證監會公布了長達2萬字的對小米的首發反饋意見,涵蓋84個問題,就小米現階段定位為互聯網公司而非硬件公司是否準確、盈利狀況、財務狀況、金融與類金融相關問題、關聯交易等問題進行了關注。

  6月15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公開表示,雖然基於試點工作性質,對試點企業單獨排隊且審核速度較快,但我會初審部門和發審委相關審核工作均依法依規開展,堅持條件標準不降低,程序環節不減少,對試點企業從財務和非財務角度,全方位、多維度依法進行審核,在審核的嚴格程度方面,較一般IPO企業要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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