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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出了“倡導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和代言人”的倡議。 |
鄭州警方將2017年定為“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年”,3月28日,本報開設《“鄭”要解堵》欄目,關注鄭州交通。11日,鄭州交警創新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形式。讓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者現場答題,建議其在朋友圈發出倡議,并簽署承諾書,其個人信息被采集納入誠信系統。交警此舉目的是,希望通過“三教育一采集”活動,對交通安全教育日常化。
現場 非機動車違法被交警“罰”發朋友圈
11日上午10時許,在鄭州市金水路與二七路交叉口附近,因駕駛非機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市民李先生被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攔下,來到宣傳板前,用手機掃描二維碼,被要求關注一大隊官方微信,并在頁面右下角的“學習園地”下拉菜單進入“交法學習”,完成了交通安全知識答卷後,李先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發出了“我是李×,我倡導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做文明交通的踐行者和代言人”的倡議,并獲得微信好友的秒贊。最後簽署守法承諾書。
滿臉通紅的他說:“這種執法形式很新穎,比口頭教育更深刻,以後我一定注意”。
鄭州交警一大隊二中隊中隊長王盈介紹說,以往采用在路口擺放宣傳展板、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彩頁等方式進行宣傳教育,效果不顯著,於是創新形式,讓非機動車及行人交通違法者通過關注微信進入先學法規再答題,把交通安全的課堂隨時帶在身上。
調查 交通安全知識少易導致事故
針對自己的交通違法原因,李先生解釋說:“非機動車道電動車多,行駛速度慢,所以我才走在了機動車道。看了微信上的視頻,才發現太危險了。”
與李先生情況類似,市民胡女士也因騎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被交警攔下,在“交法學習”答題中,連續答錯三道題。交警王盈介紹說:“這些題所考察的交通知識和日常出行息息相關,確實有不少交通參與者對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識不了解,譬如非機動車左轉彎需要等兩次紅燈這樣的常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