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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小果父母“護子”也須依法調查
http://www.CRNTT.com   2019-05-28 16:24:18


  連日來,“昆明惡霸”孫小果獲死刑後“亡者歸來”又成黑老大一事,引發廣泛關注。隨著昆明市掃黑辦表態“一查到底”,中央政法委也就此發聲,可以預見,更多“內幕”“隱情”將浮出水面,“打傘破網”也會成為事件收場的前奏。而說到“保護傘”,先從黑惡分子的身世背景上找綫索,是很多人的本能反應。

  日前,澎湃新聞一則題為“孫小果的謎樣父母:22年前受訪曾反思,又被曝為兒奔走活動”的報道,又將孫小果父母推上風口浪尖。

  報道提到,1997年12月9日,也就是孫小果涉黑被數罪并罰、判處死刑不久後,《雲南法制報》刊發報道《可憐天下父母心——孫小果父母訪談錄》,訪談中,均有公職在身的孫父孫母,對兒子所犯罪行表示了震驚、憤慨和譴責,稱堅決支持有關執法部門的處理,還對教育方式作了反思。可在孫小果案件中,其父母所做的,與此前所說的支持依法處理大相徑庭。

  毋庸置疑,法治社會講的是“罪責自負”。孫小果邁出犯罪步伐時已經成年,他自己當擔其責、當領其罪。若沒有證據指向其父母“護犢”過界,那他們縱然有過,也只是教子無方,輿論不宜搞法律責任歸屬的擴大化。

  但就目前看,孫小果父母似乎不只是“教子無方”那麼簡單。有些實錘,已指向他們在孫小果案件上的行為失範。這些都需要接受法律的審視。

  孫小果被判死刑20年後又成黑惡典型,確實不簡單。從改小年齡、量刑過輕、順利保外就醫到成功減刑、擁有多重身份、重操舊業,連著責任鏈上多個環節的失守,這恐怕不是三兩個人“暗箱操作”能操作得了的。

  但有關辦案者的徇私舞弊,恐怕也跟某個權力“輻射源”有關。該“輻射源”指向了誰,有待嚴查。但從媒體還原看,孫小果父母有些行為難逃包庇之嫌。

  首先,昆明市檢察院就已查明,孫小果1994年犯強奸罪後能辦保外就醫,就是因為其母親四處活動,用塗改過的醫院檢驗報告單,進而成功辦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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