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4日電/中國青年報發表文章稱,2月26日,在美國空軍協會舉辦的2016年度空中戰爭討論會上,美國空軍部長博拉德·李·詹姆斯首次正式公布了美軍下一代轟炸機項目——遠程打擊轟炸機(LRS-B)的最終方案,并將其命名為“B-21”。同時,美國空軍展示了該型遠程打擊轟炸機的概念圖,美軍的下一代轟炸機采用了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的設計方案。“B-21”是美國進入21世紀以後研制的第一款轟炸機,它集中體現了美軍對下一代轟炸機的戰略考量。
價格因素是導致美軍下一代轟炸機遲遲不能確定的重要原因
實際上,美國空軍對下一代轟炸機醞釀已久。早在1999年,美國空軍就公布了“轟炸機路綫圖”,計劃於2019年開始下一代轟炸機的研制工作,并將其服役時間定在了2037年。然而,并沒有等到2019年,美國空軍就啓動了下一代轟炸機的研發。特別是“9·11”事件後,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使得大載荷、能投放精確制導武器的遠程轟炸機的價值更加凸顯。2005年,美國空軍提出加速發展轟炸機現代化項目,并采取兩條腿走路的發展方式,即一方面研發能够在2015年前部署的過渡轟炸機,另一方面研制在2025~2030年間可使用的下一代遠程打擊系統。
但是,由於選擇太多和定位不明確,美軍對發展下一代轟炸機始終有些猶豫不決。2006年,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對國防部考察的8種遠程打擊系統方案進行了詳細的對比分析。這8種方案包括可攜帶超聲速導彈的C-17 “武器庫”飛機、中程亞聲速隱身轟炸機、中程超聲速衝刺隱身轟炸機、遠程亞聲速隱身轟炸機、遠程超聲速巡航轟炸機、中程陸基通用航空器、遠程陸基通用航空器和天基通用航空器。備選方案這麼多,由此可以看出,美軍在選擇上的糾結。
此後,美國國防部在2006年發布的《四年防務報告》中將下一代轟炸機的服役期限提前了約20年,改稱為“2018年轟炸機”。2007年5月,美國空軍公布了“2018年轟炸機”的主要性能,包括能裝載6.4~12.8噸武器,具備亞聲速飛行能力,作戰半徑不低於3200公裡,具有全方位隱身能力,且能够攜帶常規及核武器,可以選擇有人或無人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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