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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俊峰的人生軌跡

http://www.CRNTT.com   2013-09-25 12:06:38  


 
  沈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稱:2009年5月16日11時許,被告人夏俊峰因在沈陽市沈河區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交叉路口附近違章設攤經營,被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申凱(被害人,男,卒年33歲)、張旭東(被害人,男,卒年34歲)、張偉(被害人,男)等執法人員查處,後被告人夏俊峰隨同執法人員到沈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沈河分局濱河勤務室接受處罰。這期間,被告人夏俊峰因故與被害人申凱、張旭東等人發生爭執,遂持隨身攜帶的尖刀先後猛刺被害人申凱胸部和背部、張旭東胸部和腹部及張偉腹部等處數刀,致被害人申凱“因左胸、背部刺創,特別是左胸部刺創刺破心臟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張旭東“因全身多處刺創,特別是左胸部上方刺創刺破左肺和心臟導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被害人張偉腹部損傷程度為重傷。案發後,被告人夏俊峰逃離現場,於當日15時許被公安機關抓獲。

  張晶也對那一天的遭遇刻骨銘心。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那天是星期六,天氣預報有雨。“那天是周末,這種天氣城管一般不會出來。況且城管有個工作人員結婚,他們應該都去喝喜酒了。”

  於是,平時只在下午出攤的夏俊峰夫妻一反常態,上午10點40分就騎著那輛“倒騎驢”(當地一種座椅後置的三輪車——記者注),馱著煤氣罐上街,準備出攤賣燒烤。夏俊峰並沒有急於來到白天生意較好的公共汽車站旁邊,而是在路口等著。為了防備萬一,他想11點準時出攤,因為通常這個時候,城管的人會回局里吃午飯。

  沒想到的是,那天城管並沒有休息,就在說話的工夫,申凱帶著隊員,開著那輛小販們熟悉的尾號為 “799”的車,來到了這個路口。看見城管,小販們“呼啦啦”地跑,夏俊峰夫婦沒有跑掉,從車上下來兩個執法人員,拉住了夏的“倒騎驢”。

  “那天也不知道怎麼了,突然來了四輛車,一共十多個城管隊員,從來沒見過那麼大的場面。”張晶回憶說。

  拉住夏俊峰車的隊員說:“煤氣罐沒收。”張晶反應過來,上前哀求:“別沒收,我們這就回去,我們不賣了。”但她隨後聽到一句話:“今天收拾的就是你。”

  “當時上來十個人圍著打我老公,我上前護著他,一個人把我拉了出來,我一下跪倒在地。”張晶說。夏俊峰急了:“你們這幫畜生,別打女人。”張晶跪在地上說:“求你們,別打了,東西都給你們,別再打了……”

  之後,煤氣罐被沒收了,準備好的燒烤被扔了一地,夏俊峰也被人帶上了車。

  根據夏俊峰在接受警方訊問時的筆錄,辦公室內有3名執法隊員,曹陽沒有動手打他,後來去上廁所了,申凱罵他,“他用拳頭打了我頭部兩下”,張旭東隨即也來打他,申凱還用茶杯打他。 夏俊峰隨後從右褲兜里掏出刀對著他們亂扎,然後就跑了。他還削斷了自己的一根手指。

  那把致命的刀是夏做買賣時削香腸用的折叠刀,因為事發時,夏還沒開始賣貨,刀就揣在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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