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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右派”經歷

http://www.CRNTT.com   2010-08-09 12:50:14  


 
十九、闊別三十三年之後重返家鄉

  為了防止遼河水泛濫,每年秋後冬前遼河兩岸的大堤都要整修加固,限期完成。因勞動強度大,參加築堤的工分很高,如能按期完成任務,比在生產隊勞動的工分要高出四五倍。但因為活太累,家庭成分好的人還是不願去,所以有的隊就選派地、富家小夥子,這些人不敢偷懶,也不敢搗亂,肯下力,也好管理。我們這個隊只有一家富農,家裡一個壯勞力,還在隊裡趕大車,不能去。到工地不過四五天,大隊帶隊的民兵連長就給我們隊隊長捎來話,說我們隊的進度落後了,要求增派勞力。隊長決定派我和李蔭貴去,對我說:“你老爺子幹活肯出力,工地的幾個人也肯聽你的話,你去了准能叫齊套,把大夥的勁鼓起來,咱們隊千萬不能落後。”論年齡,我去是不合適的,派出修堤的人都是20多歲的小夥子,而我已經40多歲,是修堤大軍中少見的“老頭兵”,但隊長分派的事不好推辭。另外,我也有個人的考慮,幫大哥翻蓋房子,3個月沒出工,一個工分沒掙,寶珍走我借了120元的債,如果不多掙些工分,年底分配的時候,我可能連債也還不上。參加修堤能多掙幾倍的工分,再累也得去。在農村除了幹活掙工分,沒有別的收入。

  到了工地以後,先來的幾個小夥子都很高興,他們照顧我年紀大,沒有叫我推車,給了我一條背帶,叫我在前邊拉車。其實,前幾天進度落後,主要是我們隊來的人少,分工不好搭配,被別的隊拉下以後,有些洩氣,進度更慢了。增加兩個人以後,重新調配了裝車、推車、拉車的分工,人們的心氣起來了,裝車的出鍬快一些,每車多拍幾鍬土,推車、拉車的多跑幾趟,幾天下來,進度就趕上了。

  因為勞動強度大,每天午飯以後都休息一會兒,緩解一下疲勞。一天中午,大家正躺在炕上休息,大隊帶隊的民兵連長老宋神情激動地走進來,對大家說:“出了大事了,林彪在外蒙古摔死了!”我以為自己聽錯了,忙問:“誰在外蒙古摔死了?”老宋說:“林彪。”我問:“到底是怎麼回事?你把事情說清楚。”老宋說:“剛才公社幹部傳達的,林彪要搞政變暗殺毛主席,他兒子林立果搞個行動計劃‘五七一工程紀要’,想在毛主席南巡期間下手,陰謀敗露了,林彪一家坐飛機外逃,在外蒙古的溫都什麼汗摔死了。”對於這樁重大事件,屋裡幾個人反映很平淡。可是這件事對我的震動實在太大了。

  這次對中國政局產生重大影響的“九•一三事件”,在遼河的工地上並未引起多大反響。完工以後回到隊裡,也沒聽到什麼反應,沒有人談論這件事,人們議論最多的是年終分配問題。根據地裡的收成和副業收入,人們在估算今年一個工(10分)能分多少錢,年終分配能不能拿到現金?大家最關心的是切身的生計問題。

  回到隊裡以後,我幫助大哥忙活家裡的事情,抓緊午休和下午收工以後天黑以前的時間,挖菜窖,編囤底,貯藏過冬的蔬菜和分到的糧食。因為底糞足、管理經心,今年自留地和園子裡的玉米、白菜、土豆、蘿蔔、胡蘿蔔等的收成都很好,雖然翻蓋房子吃了不少糧食,但明年的口糧夠用了。

  入冬以後,我被分派到打石組,去北山石場打石頭。打石組共4個人,主要任務是用炸藥炸下山體的石頭,選出直徑一尺左右的石塊,用大車拉到湯崗子車站出賣,這是隊裡的一項主要副業,除了夏鋤、秋收大忙的一個多月,打石組一年到頭都上山。隊裡的另一項副業是拉砂料,一輛大車兩個人,天不亮就出車,到采砂場裝上砂料送到鞍山的建築工地,驗收合格、開出票以後往回趕,往返近100裡,天黑以後才能回到隊裡,這個活兒很累,工分也高,比農田勞動高1倍多,我也參加過很多次。

  我回村近兩年,各種農田的活和幾項副業的活都幹過,和村裡的人都有過接觸。經常一起幹活,彼此的共同語言就多些,大家把我看成他們當中的一員,什麼話都和我講,使我對農村、農民的情況有了更深的了解。1972年冬天,貧協組長對我說的那些話,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那天下大雪,不能出工,我在家裡寫東西,傍晌的時候,寫累了,到生產隊隊部想找人聊聊天,放鬆一下。在隊裡值班的是貧協組長李蔭鐘,按輩份,他叫我叔叔。炕燒得很熱,兩個人坐在熱炕頭,村裡村外地說了些閑話。他說莊稼人不懂得國家大事,想的就是吃飯穿衣、居家過日子的事情。國民黨在的時候,這個屯就一個屯長、一個跑腿的,屯裡養活的只有兩個人。可是現在,這個屯分成兩個生產隊,每個隊五六個幹部,生產隊上邊還有大隊,二十多個幹部,總共要養活三十多個幹部。開會的時候總是講為貧下中農服務,報紙上也是那麼說。可是有什麼好事都是幹部占了,像參軍、招工,都是幹部子弟或幹部親屬,根本沒有貧下中農的份兒,貧下中農只有出力出錢的份兒。什麼事都是幹部說了算,若是得罪了幹部,你在屯子裡的日子就沒法過。他舉出大隊支書給兒子娶媳婦的事情。這件事在屯子裡反映很大,支書的兒子還在上中學,可能16歲,記不准了,反正按公社計劃生育晚婚年齡的規定,還差好幾歲,支書叫管戶籍的人把兒子的年齡改了,決定當年操辦婚事。結婚那一天,屯子裡一戶不少都去送禮,農民手裡大多沒有現錢,為了送禮,有的人出去借錢,有的把家裡母雞、雞蛋或土豆賣了凑禮錢。對於送禮的人,支書決定分幾等,5元以下的不招待吃飯;5元以上的,在院子裡擺幾張方桌,吃的是高粱米飯豆腐湯;10元以上的才在屋裡擺席招待。總共收了多少禮錢,沒人知道,除了禮錢,還收到二十多床綢緞被面和大床單,十幾座掛鐘和座鐘,這些在當時農村都是貴重東西。為什麼人們在手頭拮據、甚至借錢、賣東西的情況下也要去送禮,而且一戶都不缺?並不是支書在屯子裡人緣好,是沒有人敢得罪支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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