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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畫作品好壞潤格說了算? 害畫家也害藏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1-28 07:33:10  


  中評社香港1月28日電/書畫作品只要進入市場就變成了商品。商品是和金錢聯繫在一起的,它同藝術承載的思想和道德不是一回事。商品的定價有它自身的規律,關鍵不在於書畫能不能按尺寸定價,而是在於誰去定價、如何定價,定價的機制是否經得起推敲。如果經不起推敲,那就只會蛻變為商業伎倆。

  如今你隨便瀏覽一下藝術類網站和藝術家博客便可發現,新年宣布潤格上漲的藝術家和藝術機構不在少數,方式也是五花八門。有機構“張榜”公布:“2013年××的國畫作品市場潤格發布:山水每平尺6萬元,花卉每平尺5萬元,書法每平尺2萬元。點題另議。”有畫家上傳“權威機構”給自己頒發的潤格證書,以示價格公允;有人自我調侃:“鑒於新交規出台,個人壓力增大,所以2013年每平方米和每平尺的油畫和國畫價格統一翻倍。”還有人標價之後不忘提醒:“因本人眼神不好,精力有限,請提前半年預訂。”……中國書畫按平尺賣,早已成為慣例,如今這般熱鬧的藝術市場上,按尺論價似乎也最為方便省事。然而“真假不知道、好壞分不清、潤格不靠譜”卻是許多人面對市場時的困惑。藝術市場亂象紛呈,古來有之的“潤格”概念究竟在起著怎樣的作用,是藝術界需要深思的大問題。

  行業觀察

  以尺論價不晚於1759年

  在古時作為有償服務的書畫詩文創作,一度被認為是一件俗氣的事情,更為文人士夫所不齒。追溯“潤格”一詞的源頭,《隋書.鄭譯傳》載:“上令內史令李德林立作詔書,高熲戲謂譯曰:‘筆幹。’譯答曰:‘出為方岳,權策言歸,不得一錢,何以潤筆?’上大笑。”由此,“潤筆”成為請人作詩文書畫的酬勞的代稱。美術理論家彭德對《美術文化周刊》表示,中國書畫以尺論價,不晚於1759年。這一年,鄭板橋明碼實價地公布了他的潤格:“大幅六兩,中幅四兩,小幅二兩;書條、對聯一兩;扇子、鬥方五錢。”

  真正具有現代意義的書畫潤格制度出現於上海,書畫家或自定潤格,或請人代定潤格。1920年,吳昌碩為齊白石定的潤格為:“四尺12元,五尺18元,六尺24元,八尺30元,册頁折扇每件6元。”此後齊白石曾立規矩:“花卉加蟲鳥,每一只加10元,藤蘿加蜜蜂,每只加20元。減價者,虧人利己,餘不樂見。庚申正月初十日。”當時的張大千、吳湖帆、馮超然、陶冷月等一大批職業書畫家,也都為自己制定了按尺論價的潤格費。並使得書畫交易活動有章可循而被社會普遍接受。

  齊白石另有潤格告示稱:“賣畫不論交情,君子有恥,請照潤格出錢。”美術評論家於洋認為,潤格儼然成為一種象徵,已然與藝術創作過程的心態和藝術家對於自己作品的安置密切相關、渾然一體,甚至直接揭示出書畫家的人格精神。這種關聯在市場經濟空前繁盛的今日尤為明顯,無論對於已經功成名就、名利雙收的大家,還是躊躇滿志、勤奮苦練的新人,潤格的高低越發不容含糊,其意義事關尊嚴,甚至在某種程度上作為畫家品次級別的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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