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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文化部規範網游運營 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06 12:02:05


  中評社北京12月6日電/文化部網站於5日正式發布了《關於規範網絡遊戲運營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近年來,我國網絡遊戲行業發展迅速,在促進網絡文化市場發展,豐富人民群眾文化娛樂活動,擴大和引導文化消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網絡遊戲經營單位運營責任不清、變相誘導消費、用戶權益保護不力等問題也日益突出。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嚴格落實“網絡遊戲未成年人家長監護工程”的有關規定。提倡網絡遊戲經營單位設置未成年用戶消費限額,限定未成年用戶遊戲時間,並採取技術措施屏蔽不適宜未成年用戶的場景和功能等。

  一、明確網絡遊戲運營範圍

  (一)網絡遊戲運營是指網絡遊戲運營企業以開放網絡遊戲用戶註冊或者提供網絡遊戲下載等方式向公眾提供網絡遊戲產品和服務,並通過向網絡遊戲用戶收費或者以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的行為。

  (二)網絡遊戲運營企業通過開放用戶註冊、開放網絡遊戲收費系統、提供可直接註冊登陸服務器的客戶端軟件等方式開展的網絡遊戲技術測試,屬於網絡遊戲運營。

  (三)網絡遊戲運營企業為其他運營企業的網絡遊戲產品提供用戶系統、收費系統、程序下載及宣傳推廣等服務,並參與網絡遊戲運營收益分成,屬於聯合運營行為,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二、規範網絡遊戲虛擬道具發行服務

  (四)網絡遊戲運營企業發行的,用戶以法定貨幣直接購買、使用網絡遊戲虛擬貨幣購買或者按一定兌換比例獲得,且具備直接兌換遊戲內其他虛擬道具或者增值服務功能的虛擬道具,按照網絡遊戲虛擬貨幣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網絡遊戲運營企業變更網絡遊戲版本、增加虛擬道具種類、調整虛擬道具功能和使用期限,以及舉辦臨時性活動時,應當及時在該遊戲的官方主頁或者遊戲內顯著位置公示所涉及虛擬道具的名稱、功能、定價、兌換比例、有效期限以及相應的贈予、轉讓或者交易方式等信息。

  (六)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採取隨機抽取方式提供虛擬道具和增值服務的,不得要求用戶以直接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的方式參與。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及時在該遊戲的官方網站或者隨機抽取頁面公示可能抽取或者合成的所有虛擬道具和增值服務的名稱、性能、內容、數量及抽取或者合成概率。公示的隨機抽取相關信息應當真實有效。

  (七)網絡遊戲運營企業應當在遊戲的官方網站或者遊戲內顯著位置公布參與用戶的隨機抽取結果,並保存相關記錄以備相關部門查詢,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於90日。公布隨機抽取結果時,應當採取一定措施保護用戶隱私。

  (八)網絡遊戲運營企業以隨機抽取方式提供虛擬道具和增值服務時,應當同時為用戶提供其他虛擬道具兌換、使用網絡遊戲虛擬貨幣直接購買等其他獲得相同性能虛擬道具和增值服務的方式。

  (九)網絡遊戲運營企業不得向用戶提供網絡遊戲虛擬貨幣兌換法定貨幣或者實物的服務,但是網絡遊戲運營企業終止提供網絡遊戲產品和服務,以法定貨幣方式或者用戶接受的其它方式退還用戶尚未使用的虛擬貨幣的情況除外。

  (十)網絡遊戲運營企業不得向用戶提供虛擬道具兌換法定貨幣的服務,向用戶提供虛擬道具兌換小額實物的,實物內容及價值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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