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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昆明市政協原黨組成員羅建賓案剖析
http://www.CRNTT.com   2020-03-18 09:00:56


罗建宾,云南省昆明市政协原黨组成员(副厅级),曾任昆明市五华区区长、区委书记,昆明滇池国家旅遊度假区黨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羅建賓,雲南省昆明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廳級),曾任昆明市五華區區長、區委書記,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務。2019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經查,六項紀律,他項項違反,且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2019年8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如果人生還能有一次選擇,我絕不會重蹈覆轍,選擇今天這條自毀之路。”羅建賓懊悔地說。

  在飯局和吹捧中迷失

  “每天下班後都是趕著參加這個請、那個約的飯局,徹底放鬆了自己的思想改造,渾渾噩噩地放縱自己,怎能不掉隊呢?”

  2009年2月,羅建賓出任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在他的帶領下,短短幾年間,度假區有了較大變化。慢慢地,羅建賓身邊讚美的聲音多了起來,他自己也開始認為度假區的發展多虧了自己,愈發驕傲、自滿。

  落馬後,羅建賓坦言:“擔任一把手後,鮮花和掌聲多了起來,找你辦事的人、圍著你的人也多了起來”,“每天下班後都是趕著參加這個請、那個約的飯局,徹底放鬆了自己的思想改造,渾渾噩噩地放縱自己,怎能不掉隊呢?”

  辦案人員介紹,自以為能耐大、關係廣的羅建賓把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投融資、工程項目承攬、調整用地性質、幹部選聘、子女入學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從幾百元到上萬元不等。

  “我當時只是認為幫助他們解決困難(收個紅包)是理所應當的,並沒有認識到作為領導幹部要嚴格要求自己,認為這是一個很有面子的行為,如果我說不上話,也就沒有人來找我了。”羅建賓說。

  基於這一錯誤認識,2008年7月至2019年1月,羅建賓利用職務便利,為雲南某公司法人代表王某低價購買商鋪、子女讀書就業、房屋租賃等事項提供幫助。作為回報,王某先後三次共送給羅建賓60萬元。

  2018年,羅建賓為雲南某交通運輸集團公司下屬企業投資開發項目提供幫助,先後兩次收受現金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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