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石之瑜:扁、馬、蔡法律性格與改革困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3-05 00:12:02  


石之瑜
  中評社台北3月5日電(作者 石之瑜)台灣的政治改革行之有年,各界有各種讚譽,認為是和平轉移的民主範例。不過,從李登輝以降迄今,卻還是在不斷地談政治改革,不但改出了個絕對不接受程序約束的民進黨,還目睹了當前國民黨逢改革就敗選的遭遇。各界追究其因素,眾說紛紜,其中迄未論及的,則是台灣政治領導人的法律文化與性格。 

  不用說,台灣的法律體系是資本主義法律體系。資本主義的法律體系是隨著經濟發展而形成,而且成為自本主義國家政治統治的價值基礎。台灣傳承的是儒家文化,講求人情關係,對程序不信任。台灣又曾是個殖民地,因此台灣對資本主義法律體系的學習,為求短利的臨摹性質濃厚,內化資本主義價值的程度有限。其結果,台灣的法律文化當然出現突變。在台灣,法律是工具,並不反映價值,所以資本主義價值為核心的法律體系,無助於台灣政治體制建立程序。 

  法律作為工具,而不做為價值,可以發展出至少三種極端。第一種極端,就是惡訟師文化,把法律當成爭取利益的手段,於是任何法律都可以被解釋出任何結果,導致自己感覺無所不能。惡訟師凡事先問目的是什麼,再決定怎麼利用法律。法律因此變成玩笑,不但自己不相信有什麼價值,也不相信別人可能堅守什麼程序價值。民進黨就是這樣的性格,其中陳水扁更是集大成的玩法專家。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