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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論先軍後政實現胡馬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15 11:34:48  


 
  其次,兩岸雙方應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濟基礎與軍事基礎達成共識。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有“九二共識”作為其政治基礎,也應該有其經濟基礎與軍事基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迄今遵循著循序漸進的發展路徑,先行順序建立起來的經濟與軍事的機制與制度將構成未來兩岸走向政治統一的經濟基礎與軍事基礎。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經濟基礎來說,應該建立能夠使兩岸人民享有平等權利、在公平公正的市場體系中自由開展經濟活動的機制與制度。在這樣的經濟基礎上,兩岸人民運用自己天賦經濟權利通過公平交易獲取正當經濟利益並進而使兩岸社會整體利益最大化。兩岸之間片面地“讓利”在短期作為權宜之計是可以的,但那只能當作對兄弟的大度或者特定時期的特殊安排,是不能構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長期、穩定的正當經濟基礎的。如果哪一方將片面受惠當作常態、或者試圖用出讓經濟利益換取政治權益、或者為獲得經濟利益而出讓政治權利,從長期看都是不利於兩岸關係健康發展的。就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軍事基礎而言,兩岸應建立由適當軍事實力與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相結合的綜合軍事平衡以保障台海和平與兩岸人民的安全。兩岸雙方應擯棄單純軍事實力平衡的訴求,也應放棄以兩岸軍事實力之強弱對比關係去影響未來兩岸政治進程的思維。兩岸雙方可根據各自的以及中華民族整體的安全與防務需要構建各自適當的軍事力量,同時通過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得到對方的理解與接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所建起的健康的經濟基礎與軍事基礎,一方面能排除兩岸關係中政治問題的干擾與妨礙,讓兩岸人民能夠自由地開展正常經濟活動、以及享有正當的安全權益,另一方面又為未來兩岸雙方解決政治爭議問題支撐起公正的可信的與可靠的協商談判平台,不以片面經濟利益也不以片面軍事優勢去影響甚至主導各自的政治判斷與政治抉擇。

  第三,兩岸雙方應就未來兩岸之間的和平協議達成共識。根據兩岸雙方迄今在各種場合分別以及聯合發佈的信息及言論中,都對未來兩岸簽署和平協定有所承諾或期望。兩岸之間的和平協定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中必不可缺的一份重要信息,兩岸雙方應對未來將通過平等協商談判達成並簽署的和平協議的基本性質與界定達成如下共識:1、兩岸之間的和平協定肯定不是國際協定,但卻應具有國際公信力。該和平協議是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達成的,排除任何外國勢力的干預或參與,但協議簽署與實施要取信於國際社會。2、兩岸之間的和平協議只是一項軍事安全協定而不是政治協定,是在兩岸政治分立現狀下實現與保障兩岸和平的協議而不是兩岸走向政治統一的協定。該和平協定的目的在於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終結兩岸敵對歷史,實現與保障兩岸和平與台海安全,其內容限於兩岸之間的軍事安全事項。在和平協議中將不觸及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問題,也不涉及台灣的國際空間問題。3、兩岸之間的和平協議將綜合體現兩岸軍事安全事務協商談判過程的各項成果。

  第四,兩岸雙方應就未來兩岸走向政治統一達成共識。兩岸未來走向政治統一的前景是兩岸政權各自的憲法與法律所確定的,也是中華民族歷史發展的大勢所趨,因而是不可回避的。雖然目前尚還不具備兩岸展開協商談判解決政治爭議問題的條件,但兩岸雙方可以就未來政治統一進程的啟動、展開與目標達成如下共識:

  1、未來要實現的兩岸統一是兩岸的政治統一,而不是國家主權與國家領土的統一,即不是兩個國家及其領土的統一,而是一個主權國家領土上的兩個政權及其所實際治理地域的統一。

  2、兩岸的政治統一應是在政治權利平等基礎上的自主統一。兩岸政權的地位是平等的,這種政治地位的平等是基於兩岸人民的平等政治權利。兩岸政治統一的整個進程必須是自主的。這種自主性的第一層含義,是兩岸政治統一進程排除任何外國或國際勢力的介入或干預,完全掌握在兩岸中國人手中。其第二層含義,是指兩岸政治統一進程的啟動、展開以及完成的決定權掌握在兩岸雙方各自政權的手中,兩岸政權又是在兩岸人民的授權下行使權力的。大陸方面雖然在經濟實力、軍事實力以及政治力量上擁有日益增強的優勢,更挾中華民族發展史上“分久必合”的天下大勢,但要力戒“倚勢逼人”,而應期待台灣方面主動邀談協商統一。大陸方面更應整頓內部吏治、力推政治體制改革、提升政治文明素質、建設公平正義的和諧社會,以增強對台灣方面的凝聚力與感召力。“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論語‧季氏》)台灣方面則要力戒“苟且偏安”、居於祖國寶島卻漠視民族大義。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將人的需求分為從低級到高級依次產生與滿足的生理、安全、歸屬與愛、尊重以及自我實現五個層級。可以期待,在兩岸之間的ECFA與和平協定等滿足了台灣居民的生理與安全的需求之後,台灣居民對歸屬與愛、尊重以及自我實現的需求將會推動他們走上尋求兩岸政治統一之路。兩岸的統一,應是兩情相悅、情投意合與自主選擇的結果。

  3、兩岸的政治統一應是體現現代政治文明的統一。中華民族歷經數千年的封建專制政治,1911年辛亥革命後走向現代政治文明,迄今在兩岸分別都已取得了顯著進步。兩岸雙方應在現有政治文明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政治文明的素質,使現代政治文明體現在兩岸政治統一的進程中,使兩岸政治統一與中華民族現代政治文明建設這兩個過程合二為一。人權、民主與法治是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價值,也是兩岸執政黨與政權已經分別通過各種方式所鄭重承諾的追求目標。兩岸雙方在政治文明建設中都不應照搬任何外國的政治模式,而應基於中華民族優良的傳統文化與政治淵源去吸收與發展人權、民主與法治這些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價值。兩岸雙方也應尊重彼此的政治制度、政治意識形態與政治發展道路,可以相互交流、瞭解、理解甚至借鑒,但不應相互否定與強加。可以期待,兩岸政治統一的過程將是兩岸政治文明各自發展與相互融合的過程,也是中華民族現代政治文明的建設與實現的過程。

  結束語

  在ECFA簽署與實施以後,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在軍事政治問題面前要不要以及如何繼續向前推進是對兩岸雙方的重大挑戰。先軍後政的思路所具有的合理性與可行性,為保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勢頭、進一步破解兩岸關係中的難題勾勒出路線圖。鑒於台灣2012年大選結果可能出現的執政黨更迭從而發生當局主導政策逆轉,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已經到了一個非常關鍵的歷史時刻。如果胡馬會能夠及時啟動兩岸軍事安全問題協商進程,將打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繼續前進的大門,而且進而保證未來一定時期內兩岸關係發展的正確方向。如果策劃準備、組織運作得當,以兩岸和平與台海安全為主題的胡馬會的積極成果將會最大化,其可能的消極影響將會最小化。胡馬兩人作為兩岸和平的締造者,將不僅會得到兩岸人民的擁護與支持,而且會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讚譽。與此同時,不僅胡馬會將擱置兩岸之間的政治爭議問題,而且未來兩岸之間的和平協議也將不觸及這些政治爭議問題,如此安排可使胡馬會避免各種可能的負面影響。胡馬會將是兩岸關係發展史上、也是當代中華民族發展的一件盛事,胡馬兩人也將有機會展示出政治家的睿智與洞察力、膽略與魄力、胸懷與氣度、以及決斷與執行力。但是,胡馬會這樣重大的歷史機遇稍縱即逝,兩岸關係與中華民族可能都要為痛失這樣的歷史機遇付出沉重代價,若如此對馬英九執政團隊可能造成的損失則是無可挽回的。歷史留給胡馬會的時間已很有限,2011年是中華民族的辛卯年即兔年,意味著遇事要以超乎尋常的速度進行。期待胡馬兩人及其執政團隊能夠做出及時果斷的政治家決斷,能夠卓有成效地舉行胡馬會,以保障台海和平與兩岸人民的安全,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進程向前推進。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1年7月號,總第16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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