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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佔領行動”影響香港的現在與未來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27 10:47:11


座談會會現場
郭益耀
鄭赤琰
  中評社╱題:“佔領行動”影響香港的現在與未來

  郭益耀:開場白

  非常榮幸,能參與今天的論壇。經過兩個多月的折騰,這個越來越不得人心的“佔中”終於劃上句號,或說“告一段落”了。據戴耀廷和其他“佔中”負責人的說法,以後港人對“民主”和“真普選”的訴求將會轉入各個社區,進行長期與深入的抗爭。實際上,近日已經有人響應戴氏兩週前發表於《紐約時報》的號召,發動公屋居民“延繳租金”以及納稅者“遲交稅款”,看來議會強行“拉布”動作,也會陸續而來,以期癱瘓香港政府的運作。政治抗爭持續,必然進一步影響法制,干擾經濟和社會秩序,以及打亂市民日常生活方式,沒完沒了,情何以堪。

  這次應邀參與論壇的知識界賢達,有專注研究政治學的鄭赤琰教授,他是遐邇聞名的評論家;還有高度熟諳香港與中國大陸經濟問題的雷鼎鳴和何濼生教授,以及專研近現代中國和港澳歷史,又同時關心社會與教育問題的霍啟昌和劉志鵬教授。這幾位專家教授都是港人熟悉的面孔與聲音,就不必讓我多費唇舌介紹了。希望大家言簡意賅,彼此針鋒相對,使真理越辯越明。現在就讓諸位教授從各自的知識視野反思“佔中”這個持續多日的社會現象,並展望“後佔中”的可能發展情景。就請鄭教授開始吧!

  鄭赤琰:後殖民地多數用公共安全法處理政治運動

  很顯然,“佔中”佔領了三個地點,都是香港最熱鬧的地區。據我觀察,大批群眾佔領道路長達兩個多月,對法治破壞最嚴重的兩方面在於:第一,在公共地方完全無視大家的使用權,警察沒有辦法下場清理。在執法方面,根據前香港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鄧厚江的講法,香港警察面對這種有嚴重政治色彩的群眾運動,是沒有經過訓練的。而且全香港有28000名警察,讓他們全部都去處理“佔中”是不可能的,會令整個警方都癱瘓了。如果是硬碰硬的話,肯定會產生嚴重的傷害,所以鄧厚江認為,警察面對如此大規模的“佔中”是毫無辦法維持公共秩序的。

  在港英時代,香港警察的功能只用作社會治安的公器。回歸過後,面對著大型政治運動,警察毫無這方面的執法經驗,也沒有這方面的能力。之後面對的情況是,要麼加倍增加警察重新訓練,即使如此,也會面對更多群眾的問題。因此,警察作為執法的公器在後殖民地時代的運作已不合時宜。

  在英國,有一個專門的部門政治部來處理這種運動,其好處在於,先用法律將主導者抓起來,造成群眾無頭。這在新加坡也是很有效的。

  普通法去處理政治案件是牛頭不對馬嘴

  第二個被破壞的東西是司法。很明顯地,“佔中”發動一萬個人來公民抗命,假設這一萬人真的被抓起來進入司法程序的話,會立刻讓法庭過分負荷,這就是為什麼第一次511人被抓後(2013年“七一遊行”非法留守者),政府沒有告這些人,只是登記在案。如果“佔中”這麼多人都要被抓起來審判的話,法庭就會overload(超載)。從抗命的設局便可以看到,這些人之中,有不少大律師如何俊仁、梁家傑、余若薇、李柱銘等人,都是香港頂尖的大律師,都有出庭辯駁能力,他們還在教群眾怎麼應對。而警察也被迫很小心行事,深怕碰觸到他們權力範圍以外的東西。

  佔領人士其實已經策劃了不少策略,比如在路上丟硬幣、在旺角假借“鳩嗚”(購物)來集結群眾,種種的情況表明,他們已經準備在法庭上進行爭辯。而且對於自首的人,警方已經準備好特定表格給他們自己填,變成了以守為攻,在起訴的時候就可以說是他們自己簽下來的,比較容易下手辯護。

  我估計,每一個案件,如果是由律師來爭論的話,即使是告示威者違法,也不一定有證人,細節也可以說忘記了,因為如果按刑事案件來處理的話,一定要百分百準確怎麼去定案。在後殖民地的其他地方,多數不用普通法,而是用公共安全法來處理這類案件的。以普通法去處理政治案件是牛頭不對馬嘴,公器不是這麼用的,很難去完善起訴工作。

  政府採取行動的時候根本沒有辦法起訴。一個案件已經夠忙了,他們現在有75人自首(指響應“佔中三子”自首者),還可以叫一千人自首,所以自首是大有文章來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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