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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雕像過大,更要防範權力自大
http://www.CRNTT.com   2020-10-26 13:30:54


  針對一些城市雕塑存在尺度過大、品質不高、題材不適宜以及與周邊環境不協調等問題,特別是一些地方對於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認識和理解存在偏差。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加強大型城市雕塑建設管理的通知》,明確要加強城市雕塑的管控、管理和審查。

  湖北荊州巨型關公雕像、貴州獨山縣水司樓,以及貴州劍河縣的世界最大苗族女神仰阿莎雕塑,這些雕像都無一例外地“大”,不僅體積大、投入的手筆也大,如荊州的巨型關公雕像,高達57.3米,曾號稱是“全球最大關公像,耗資15億元”;獨山縣的水司樓,“建築高達99.9米,投資高達2.56億元”;仰阿莎雕像高88米,共耗資8600多萬元。

  顯然,這些雕像都是衝著“地標建築”去的,然而在對“地標建築”的概念認識中,這些地方政府似乎又只停留在“够大、够氣派”的層面上,因此鉚足了勁把雕像雕塑往“高大”這個方向整,如果有條件,恨不得修個“通天塔”。奈何事與願違,在“高大”的背後,卻是諸多的難堪:巨型關公雕像此前被曝發生了沉降,衍生出安全隱患問題,2019年8月被荊州市城管委下發整改函件,稱其為“違法建設”;水司樓讓剛脫貧的獨山縣負債累累;劍河縣建設仰阿莎雕像時,尚未退出國家級貧困縣行列。

  一邊是違建、負債等刺眼的現實,另一邊則是不斷上馬的“高大”雕像工程,看起來頗具諷刺意味。為什麼一些地方政府這麼熱衷於建設高大的城市雕塑呢?這可能既跟權力心理有關,也跟程序失守有關。好大喜功的權力心理在部分官員身上體現得較為明顯,在任時,他們喜歡一味地追求“大”,動作要大、投入要大、影響要大,以期讓這種“大”來加持自己的政績。淺層面的認知注定使他們的決策水平只會停留在造什麼東西“就要越大越好”的階段,卻絲毫不顧及與環境的協調性,也不知道如何嵌入傳統文化在其中,更不會考慮這一決策是否會以犧牲民生為成本。

  另外,從建設程序上來說,這些又高又大的雕像本不該出現。例如,水司樓的背後對應的是地方的大肆舉債,它的建設本就有違地方財政的合理使用原則;而巨型關公雕像并未得到荊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規劃許可。所以,它們的“橫空出世”顯然是建立在突破既有程序和規定的基礎上的。相應的程序規定為何沒能發揮把關作用?又應該如何進行事後追責?地方政府以後在此類事件中應該受到怎樣的權力監督?這幾個問題中,地方政府的權力監督又尤為重要,因為大型地標建築的建設會創造GDP,拆除也會創造GDP,如果地方政府沒有強有力的監督,很有可能會因此陷入對GDP的畸形追逐中,以這種大型工程來打造“亮眼”的GDP數據。

  其實在今年4月,針對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的行為,住建部等部門就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與建築風貌管理的通知》,將超大體量公共建築作為城市重要項目進行管理。從表面上看,這是為了保護城市風貌,但實際上,也是對建築亂象背後的決策權的一種警示。說到底,降低地方項目對於環境和生態的破壞,最根本的還是要從根源上減少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形成強有力的監督和約束機制,防止權力亂作為。(來源:三湘都市報 三湘都市報評論員:張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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