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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購潛規則劃出法律紅綫
http://www.CRNTT.com   2022-03-14 18:18:47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一)》,主要對網絡消費合同權利義務、責任主體認定、直播營銷民事責任、外賣餐飲民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將於3月15日起施行。

  “簽收即視為商品合格”“拆封後不退貨”“贈品可以免責”“最終解釋權歸商家”……很多用戶在網購時都會看到商戶標注的類似說明和規定,不少消費者因為對相關法規存在模糊認知,誤以為這是商戶的行規,在實際使用發現商品存在質量問題時,又往往被商家以“有言在先”予以推諉卸責,消費者難以維權,有苦難言,“簽收”等於“合格”等潛規則暢行無阻,成為不良商家出售假冒偽劣、大肆牟利的擋箭牌。

  事實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早有規定,除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綫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4類商品外,消費者對其餘商品均可享受七日無理由退貨權利。網購商品通常有多重包裝,又往往被快遞驛站、寄存點代簽收,還有很多商品需要使用後方能發現問題,“簽收即視為商品合格”“拆封後不退貨”“最終解釋權歸商家”等潛規則,明顯不合常理,是電商商家利用優勢地位制定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這些“霸王條款”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擾亂公平交易的市場秩序。

  此次,最高法對上述“霸王條款”堅定予以否決。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提供的格式條款有以下內容的,法院應當依法認定無效:(一)收貨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二)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依法應承擔的責任一概由平台內經營者承擔;(三)電子商務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此外,經營者對無理由退貨商品作出額外承諾的,應當信守承諾。

  法律具有規範性、強制性,指引性。該司法解釋給諸多網購潛規則劃出法律紅綫,明確宣告:“簽收等於合格”“單方解釋權”等等不公平條款,再也行不通了!此舉將厘清電商交易的模糊地帶,打通維權堵點,最大程度上維護消費者利益與市場公平,進而倒逼電商商家、平台提升法規意識,照章辦事,合法經營,也激發消費者依法維權的勇氣,有利於營造更加公平交易、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促進電商行業及中國經濟持續向好。(來源:雲南網 彩雲網評特約員:斯涵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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