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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探”聶海芬是怎樣煉成的?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4-11 10:37:54  


  “浙江叔侄冤獄案”曝光後,當年偵辦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女神探”聶海芬,這位全國“三•八紅旗手”登上微博熱搜榜。但聶海芬至今沒露過面,媒體也找不到她。

  張高平曾說:“我要起訴他們,尤其是那個‘女神探’,在沒有任何證據的前提下,斷定我們涉罪,我永遠也不會原諒他們。”

  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廳官方網站上刊登了一條針對張氏叔侄錯案的簡訊,稱要“認真做好相關執法問題的調查,做到有錯必糾,有責必查,絕不掩蓋、絕不袒護。”

女神探講述“突審” 受害人稱是逼供

  迄今為止,杭州市公安局網站上還保留著對聶海芬的一條新聞,2006年刊登的《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聶海芬同志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文中稱,“聶海芬同志是杭州市公安局自1960年以來唯一榮獲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的女民警……近五年來牽頭主辦的重特大案件達350餘起,準確率達到100%……經她審核把關的重特大惡性案件,移送起訴後無一起冤假錯案。”

  發生在2003年的“5•18奸殺案”正是聶海芬經辦的一個重要案件。

  2006年4月13日,中央電視台第12頻道《第一線》欄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報道之“無懈可擊聶海芬”。節目講述了聶海芬參與偵破“5•18奸殺案”時,如何在沒有找到任何物證的情況下,通過“突審”,讓“驚魂未定”的張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實”,進而從“細節”入手,獲得了“無懈可擊”的證據。

  在節目中,聶海芬說:“人剛剛到案,處於驚魂未定的狀態下,經過突審,開口了,兩個人都講了。”而這裡所謂的“突審”,被張輝、張高平一致認為是刑訊逼供。

組織人大代表“見證”證據

  節目裡還陳述了 “另一個男性DNA”的蹊蹺事實:“法醫提取了死者的指甲做DNA鑒定,結果發現,其手指甲裡留有男性的DNA,可是這份DNA卻與兩名犯罪嫌疑人無關!”但即使是這樣,“神探”也沒懷疑抓錯了人,她反而執著地從其他角度去證明張輝、張高平有罪。

  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聶海芬介紹:“侄兒講,他實施強姦的時候,是在汽車的前排,當時叔叔是在後排。那麼叔叔的講法,他說實施強姦的時候,他們三個人同時都在前排。第二點,犯罪嫌疑人張輝講,實施強姦的時候,把被害人的上衣全脫了,而他的叔叔講,只脫了褲子,衣服沒有脫。”對於這段相互矛盾的口供,聶海芬的對策是組織了一場在當地人大代表見證下的“指認現場”。聶海芬介紹:“(請人大代表見證可以)保證指認的這個過程的客觀真實性。不是他作案的,他不可能說得那麼細,關鍵就是他不能說得那麼准,你在一個點上准了,你不可能每個點上都准。”

  但張輝、張高平卻告訴記者,由於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犯罪”地點和過程,因此“指認現場”不得不進行了三次,最後才和口供、公安勘查報告吻合,而“指認”期間,人大代表根本就沒下車。

受害人說,根本沒女警提審過

  記者在與張輝、張高平的對話中,曾反覆核實“有沒有一個女警官曾經提審你們?”,兩人卻都作了堅決的否認回答。張高平說:“從頭到尾都沒有女人審過我。”而張輝則說:“只有在提取DNA鑒定的時候,是一個女警員來給我取了指甲、毛發。”當拿出聶海芬的照片給他們看時,他們很確定地說“沒見過”。

  迄今為止,包括已經跟蹤“5•18奸殺案”多年的媒體在內,都無法聯繫採訪到聶海芬本人。

受害人說逼供

張高平說警方刑訊逼供:“把嘴巴封住,將礦泉水灌到鼻子裡”

  在杭州西湖刑警大隊我苦頭吃盡:他們讓我站了7天7夜,讓我蹲馬步,不讓我吃飯,我實在受不了賴在地上,他們就抓我的頭髮,我還是起不來,他們就提著我的手銬不停抖,我被抖到骨頭都酥了才勉強站起;用拖把棍按我的腳,按到我骨頭受不了不停地叫,我一叫,他們就笑,像看猴子一樣;又把我按到地上,腳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礦泉水灌到鼻子裡去;打巴掌,跪皮鞋底那些都是小事……現在手臂上還有被他們用煙頭燙的疤。

  更可惡的是牢頭獄霸。在浙江省公安廳看守所,我一進去牢頭就打我,嫌我破壞了他吃飯的心情,還給我立規矩,說“老大”上廁所,我要面壁跪下,每天早上還讓我朝東南方向拜菩薩。牢頭還說,“你態度好點,我寫好你抄”。他寫好之後,我拒絕抄,他就打我到半死,還說晚上打完50只蚊子才能睡覺,哪裡去找50只蚊子?!每次提審回來,都得向牢頭匯報,否則就打我。認罪書就是這麼寫出來的。那天(3月20日)我在法庭上說:“杭州市公安局採用這種古老卑鄙的手段,串通牢頭對我刑訊逼供,辦出這種案子是浙江人民的恥辱。”

張輝說警方串通牢頭:“翻供被牢頭叫人拉到廁所裡打下身”

  我當時剛進號子,看見袁連芳的第一眼就覺得他不是好人。袁連芳是“老大”,一開始語氣還是比較溫和的。我說我沒有殺人,他聽了就讓另外兩個人打我,讓我好好說,每次被打完,他就跟我重新說一遍案子的“經過”,“細節”比我還清楚,還畫了圖紙,他很能說,也很能寫。每次提審回來,他都知道我說了什麼,質問我是不是翻供了,只要我一翻供他就叫手下兩個人把我拉到廁所裡打,打下身。那種痛苦非常慘,我都講不出來。要不是他,我也不會吃這麼大的苦。

  我們恨牢頭獄霸,也恨指使牢頭獄霸的人,牢頭獄霸沒有這個權力,肯定是辦案人員指使的,我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牢頭獄霸全知道,肯定是辦案人員跟他說的,他們串通一氣,我絕對不能容忍,太過分了。

媒體誇“神探”

聶海芬主辦案件300餘起判死刑

  在杭州冤獄案平反前,聶海芬一直是當地警方的一面旗幟,當時媒體不止一次地對她進行重點報道,報道中充滿譽美之詞,除了對她的辦案能力的誇贊之外,還對她的個人情懷進行種種描述,以突出她不光是一個能力出眾的警察,同時更是一個充滿善意、柔情的女人。

“她的斷案準確率達到100%”

  2007年3月,媒體曾用大篇幅的報道,對聶海芬進行“素描”。報道說,聶海芬 ,42歲,短髮,一對深酒窩,月牙眼。杭州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預審大隊大隊長。從警20年,她每天打交道的,往往是可能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人們叫他們“死囚”。

  她的工作,是揭露和證實他們的罪行,也就是審訊和調查取證。

  2000年以來,她主辦及牽頭主辦的杭州市區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重特大案件達350餘起,一審判處死刑的300餘起,準確率達到100%。經她手裝訂的案卷材料可裝滿一間30平方米的房間。

聶海芬嘲笑暴力審訊幼稚

  報道中說“很多影視劇裡,審訊場面都充斥著暴力”,但在聶海芬看來,這是十分幼稚可笑的。她和她的團隊,“玩”的是一種心理上的“暗戰”。“心理”上“鎮住”對方。“不一定要吹胡子瞪眼睛,就能辦好事,必須掌握到對方的心理變化,準確作出判斷。”“其實,犯罪分子可能想,交代後就沒命了,心裡感到恐懼就索性拒絕講了,但不是沒有辦法,我們還會收集到其他蛛絲馬跡”,聶不慌,她有足夠的辦法和時間,可以把一個個證據,像珍珠一樣串起。

報道中的聶海芬形象:白皮膚,月牙眼笑成一道彎月

  媒體在報道中曾這樣描寫聶海芬:

  對面的她,穿著格子襯衫、雞心領毛衣,鹹菜綠的外套,白皮膚,月牙眼笑成一道彎月:“真沒什麼好說的。”

  20年前的聶海芬,梳著馬尾辮,一抿嘴角就有兩個酒窩。

  審訊室裡,一個犯罪嫌疑人見她,一樂,“你很像我的什麼姐姐,還像……”。

  這時候,聶海芬“出手”了,“你不要說了,你是不是說像你女朋友,像你媽也沒用!”

  她的眼一掃對方的臉,就能大致分析出對方屬於哪種人。碰到傾訴欲特別強的犯罪嫌疑人,他想傾訴的時候,就讓他傾訴;而有些滑頭滑腦的人,就該立馬打斷。

報道中的聶海芬審案:想讓法院對殺子母親網開一面

  當時媒體的報道中,還曾引用聶海芬辦的一個案件來顯示她能力突出的同時,也充滿人性的光輝:

  曾有一個女殺人犯,令聶海芬至今想起來,仍很揪心一個母親親手扼死自己的親生兒子。剛開始交手時,對方直著嗓子大喊大叫,死活不承認。聶海芬開始在外圍調查。

  這個女人生活得並不如意,和前夫離婚後,兒子判給了前夫,但女人不放心,就把兒子又接到自己這裡住;她也想再婚,但男友覺得她的兒子太調皮了。

  終於,瀕臨崩潰的女人,把兒子帶到孤山上,看著兒子淘氣的樣子,一氣之下,伸手扼住了兒子的脖子……

  “如果你不愛你的兒子,為什麼還要把兒子接回來呢?”再次見面,聶海芬開門見山,直中對方心理“要害”,女人哭了,防線徹底崩潰……最後,聶海芬出色地完成了工作。但作為一個女人,聶海芬覺得不忍,她想過很多辦法,希望“挽救”這個女人的命運,她找到遠在俄羅斯邊境做生意的女人的前夫,給他做工作,希望她前夫去請求法院“網開一面”。但法不容情啊!

  該報道最後特別說:“這案子,讓聶心裡一想起來就揪心。”“她說,其實透過這個案子,就看到了一個女預審員的縮影。”(時間:4月8日 來源:雲南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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