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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經費未影響獨立”是一個奇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5-18 11:26:45  


  昨日,知名爆料人周筱贇的一篇帖子再引紅會風波,質疑紅會社監委並不獨立於紅十字會,就是紅會的公關部。其中,帖子列出社監委多個問題。紅會承擔社監委的活動經費完全合理,並不影響社監委獨立、客觀地履行監督職責。

  “吃人家的嘴軟,拿人家的手短”已成老皇歷。紅會社監委“改變歷史”——吃人家的嘴“硬”,拿人家的手“長”。紅會社監委的誕生與存在,不是為了“改變歷史”,而是為了“改變”紅會。作為第三方監督機構,既便有一千個理由“接受經費”,也必須有一千零一個理由拒絕,因為,經費“獨立”,是監督“獨立”的前提與基礎。經費受制於人,獨立何從談起?如何社監委正在“獨立監督”中,紅會出於自身保護,“突然”在經費上來個釜底抽“薪”,監督豈不是半途而廢?

  “提供經費未影響獨立”是一個奇跡。老祖宗總結出來的東西,不一定全是對的,但不少對於當今社會依然適用。第三方監督,是一種異體監督,必須在利益上遠離被監督主體,最好是與之沒有任何瓜葛,這樣才能最大地發揮監督正能量。只要有利益瓜葛,就會消耗監督正能量,甚至會產生監督負能量,金錢雖不是萬能的,但是,“有錢能使鬼推磨”……紅會社監委或部分成員心中是否有“鬼”?監督的權力或正在尋租?甚至正在醞釀“投桃報李”的鬼把戲?

  當然,不排除紅會社監委具備“吃人家的嘴‘硬’,拿人家的手‘長’”的禀賦。社監委秘書長黃偉民的話“一語雙關”——按照社監委章程規定,紅監會的辦公條件和經費都應由紅會提供,“但如果這就影響我們獨立,也太小看我們了。”一層含義是:“吃人家的”、“拿人家的”是理所當然的,不影響切實履行獨立的監督職責。另一層含義可能是:監督不是無償的,監督是一個“可利用的資源”,形成“權錢交易”的默契,甚至可以激活“監督經濟”,這一點真的不能“小看”。

  第三方監督也要接受人民監督、社會監督。作為第三方監督機構,紅會社監委必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拿出足夠的制度誠意。紅會由於相關信息公開透明不夠而廣受社會輿論的批駁,社監委豈能步其後塵?社監委受紅會“委托”,更是受人民的“重托”,甚至是代表人民行使監督權。獨立,決不是“獨立”於人民群眾、遠離社會視野。遺憾的是,紅會社監委有點“近墨者黑”,在信息公開透明上做得不夠,“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紅會社監委不必急於辯駁,“不看廣告看療效”。(時間:5月15日 來源:觀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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