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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跳過法律解決問題 難有真正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16 07:50:53


  到了目前這個節骨眼上,儘管當地村幹部被停職接受調查給了事件一點眉目,但究竟這一事件該如何走下去令人費解,尤其是如何賠償、補償引人關注。法律上雖有對強拆者問責問刑的規定,但對被強拆後怎麼補償沒有規定,補償或許會依照先前評估價值進行,或許協商解決,但既然牽扯強拆,其實本該讓這些問題陷入了騎虎難下的境地。

  不過,被強拆者自己“良心發現”,化解了這場強拆危機,更是解決了補償問題。先前還在叫屈喊冤的張紅偉,急轉直下就大徹大悟,承認自己先前的固執、“對不起政府”,並同時達成了賠償協議,真可謂是翻臉比我們這些讀者翻報紙還快。或無奈、或真心,背後的隱情令人憂慮。

  即使張紅偉真心為固執己見道歉,即使當地政府勸導工作做得到位,但先站出來低頭認錯的也應該是拆遷工作做得不扎實的當地政府、保護公民財產權人身權不力的有關部門,更是強拆施暴的不明身份者,而不是被強拆者。明明被不明身份者扔進墓地、明明房屋被暴力強拆化為瓦礫,卻要先站出來表達悔意,“對不起”這三個字從被強拆者口中說出著實讓人感到不是滋味。

  時至當前,這起強拆事件中的諸多法律問題還尚未釐清,違法建築是否存在?漫天要價是否屬實?不明身份者究竟是誰?誰該為暴力拆遷、強拉墓地承擔法律責任?在這些問題都還沒有答案的情況下,來得太快的賠償協議和悔意讓人不忍逼視。目前為止,法律不止一次被涉事方架空,張紅偉的滿意充滿玄機,難以讓輿論滿意、也難讓法治滿意。

  從過往事例看,暴力強拆之後,溝通協調都來得尤為及時,甚至補償也和溝通一樣迅速。前有暴力讓拆遷既成事實,後有勸導、補償助力,軟硬兼施的背後,是各種手段與利益,而依法辦事卻難覓蹤跡。《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禁止暴力逼遷,然而這些規定在這起事件中僅僅停留在紙面上,張紅偉的“滿意”與“對不起”,讓暴力拆遷更有底氣,強拆開路、勸導補償跟進這樣的法子,只會更加肆無忌憚地照方抓藥進行下去。

  可以說,張紅偉道歉了、滿意了,有關施工企業、當地政府或許也滿意了,但這遠不是事件的終點,劇情的大反轉、關鍵細節的語焉不詳必須在有關部門的介入下依法查清。被強拆者也好,拆遷單位、政府部門也罷,無論是先前的強拆,還是目前的達成協議,任何跳過法律解決問題的手段和方式都是非正義。暴力強拆之後不該由被強拆者先說對不起,也不能逾越法律讓雙方滿意,如此扭曲的化解糾紛之道必須果斷叫停。(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馬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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