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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八達嶺老虎咬人事件 動物園是否擔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7-26 14:38:02


  北京八達嶺野生動物園老虎傷人事件仍在輿論場持續發酵。7月23日,一家四口在八達嶺野生動物園內自駕游,其中兩名女子突然先後從車上走下,被躲藏在附近的老虎襲擊,造成1死1傷。

  觀看事發視頻監控,該女子一些舉止確實令人匪夷所思:無視野生動物園不允許下車的“三令五申”,私自打開車門,從副駕駛走到駕駛位置行動緩慢,中間竟然還有著片刻的猶豫,這些無疑都是“在拿生命開玩笑”。

  依此看,這起慘劇的根由在於該女子將動物園內的安全警告置若罔聞,暴露著其缺乏理性和規則意識。或許,在該女子潛意識中,禁止下車與禁止插隊、禁止吐痰的標識并無什麼大的差異。

  對此,網友紛紛替動物園喊冤。

  那麼,園方真的沒有責任嗎?或者說,對於這起慘劇,園方和游客究竟誰應負責?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够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具體於此事例看,雖然該野生動物園已有廣播提醒、標示等宣傳措施,對於這種具備高度危險性的公共場所安全保障義務不應是單純的警示和宣傳行為,更不能以游客簽訂過相關責任書為由,就可以放鬆對安保責任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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