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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網購仿真槍 判無期冤不冤?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8-14 23:10:59


  據媒體報道,因網購24支仿真槍被訴走私武器罪、被判無期徒刑的19歲四川少年,日前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曾為賣仿真槍小販辯護、由無期徒刑改判無罪的律師稱,少年購買仿真槍并非法律意義上的槍支,僅為收藏娛樂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貨物、未流入社會,希望改判無罪。

反對 應法外開恩

  站在法院角度或無可非議;從社會治理角度,任何“越界”及“變味”司法,都是緣木求魚,非但無益相反有害。

  其實,本案的關鍵是對“仿真槍”的界定問題,視為玩具、收藏品還是真槍,乃問題爭論焦點,也是本案定性之根本。若為前者就根本不是個事兒,是後者就是個繞不過的坎兒。從少年購買仿真槍動機分析,在我們這樣一個槍支嚴格管控國家及社會,花錢也難買到真槍是社會普遍共識。從這個角度講,也許少年壓根兒就沒想購買真槍或具有真槍功能仿真槍,只是出於對槍械喜愛去把玩收藏而已;其次,從購買仿真槍數量及所付金額來看,24支仿真槍連服務費在其中也不過30540元,一支平均才僅100多元,這哪是法律意義上的仿真槍?

  必須看到的是,購槍少年在此前并不能對槍做出具體評估,還有賣家發什麼樣的貨其也不十分清楚;少年對相關法律條文也知之甚少,并不認為自己是購買槍支觸犯法律,這或恐是本案根本,否則借其100個膽恐也不敢一下子買這麼多槍。

  但願相關法律部門對本案中的少年免於刑責,以普法及教育為主,才是本案正確而應有做法。 崔恒清

提醒 倒逼強化監管

  我們姑且不論在這起案件當中,法律量刑是否過重,但是,通過這起現實案例,再次暴露出當下網購市場存在著嚴重的管理漏洞。近些年來,伴隨著信息化社會的不斷推進,網絡購物已經成為了越來越多公衆日常消費的主要方式,大家不僅通過網絡可以輕鬆購買到心儀的商品,也能够免去逛街購物的辛勞,而且,相比於在實體店購買,網絡購物往往會更加實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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