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前期約半個月的宣傳和警告期後,深圳9月18日正式對“衝綠燈”交通違法開始處罰,首日共開出105張罰單。據深圳交警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衝綠燈”交通違法行為指的是機動車在前方路口發生交通阻塞時,雖然遇交通信號綠燈,但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強行進入路口。
給“衝綠燈”開罰單,還需給信號燈開藥方。
交管部門不妨對本城市的所有信號燈進行重新定位和設計,在設計信號燈時不妨裝置“智能化控制系統”,力爭設計更科學更合理,減少人為因素造成的誤差;更重要的是,要讓信號燈亮出人本情懷,避免出現“衝綠燈”之類的違章行為,危害公共安全。(來源:呼和浩特晚報 作者:張西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