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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保護個人信息就是保護基本權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3 17:16:52


在一頁紙上,徐玉玉已經規劃好大學期間的學習目標。
  10月31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二審的民法總則草案增加一條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傳輸個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開或者出售個人信息。這傳遞了中國將繼續強化個人信息法律保護的信號。

  根據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披露的信息,增加上述條款的背景是: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部門、法學教學研究機構和社會公衆提出,一段時間以來,非法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泛濫,社會危害嚴重,建議進一步強化對個人信息的保護。

  廟堂與草野能有如此共識,要“歸功”於近年來屢成社會議題的電信詐騙事件,尤其是今年山東“徐玉玉案”的發生。這宗個案在輿論場上迅速被推動成為公共事件,電信詐騙的源頭——個人信息保護的失範也因此被提上立法日程。

  個人信息保護立法并不是新話題。早在11年前,周漢華教授就曾提交過《個人信息保護法(專家建議稿)》。該建議稿將個人的手機號碼、家庭住址、醫藥檔案、職業情況等任何可以確定特定個人的信息都列入法律保護的範圍,并規定了侵害他人信息將會承擔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11年過去,被很多人望穿秋水的個人信息保護法仍未正式進入立法進程。個中原因,或許并不在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必要性,而在個人信息保護立法的步驟選擇和模式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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