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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立法保障警察權威彰顯法治進步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2-10 15:45:00


  公安部網站日前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稿)公開征求意見。修訂草案稿共109條,比老版的52條增加了57條內容。修訂草案稿增加了不少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內容。比如,新增了人民警察可使用武器的情形,新增了不得使用和停止使用武器情形。特別是首次提出“襲警的處理”,對暴力襲擊執行職務民警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增加“襲警入刑”這一條,無疑將對各類各種“襲警”行為形成強大的威懾。

  此次修訂草案稿可謂亮點頻出,而其最大亮點就是:不僅明確了警察在何種情形下可以用槍,何種情形下不能用槍,讓警察用槍有法可循有法可依,而且新增了“暴力襲擊或者組織、協助、煽動暴力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構成犯罪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等具體規定,這是繼刑法修正案(九)去年將襲警罪入刑後對暴力襲警的處罰的細化與完善。

  人民警察,作為打擊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服務群衆的一支重要武裝力量,是公平正義與公共利益的守護者、捍衛者。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警車被砸、警察遭遇暴力攻擊等暴力襲警案件時有發生,甚至“打的就是警察”成為一些暴力襲警者的口頭禪。從這個角度而言,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稿,無疑是一次及時的制度創新,有助於保障警察權威,彰顯了法治進步。

  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改革轉型期,各種矛盾錯綜複雜,不同群體之間利益調整的社會矛盾尤為突出。一些人由於缺乏大局觀念、集體觀念,往往對自身利益得失斤斤計較或企圖最大化地獲取個人利益,一旦這種如意算盤落空,就會選擇鋌而走險,甚至對前來調處矛盾的警察進行暴力攻擊,這折射出他們缺乏正確維權的法治思維。更令人憂慮的是,有的暴力襲警案件,已從過去的單純逃避或對抗執法處罰,“升級”為直接針對警察及其家屬的圍攻、阻撓、毆打、襲擊等人身傷害,使得“保一方平安”的警察,卻保不了自身及家屬的平安,成為暴力襲警者報複的對象和發洩的犧牲品。

  暴力襲警,讓民警流血又流淚,不僅有損人民警察的權威與形象,削減整個公安隊伍的戰鬥力,而且損害了法律的尊嚴,會大大降低民衆的安全感。然而,盡管暴力襲警危害巨大,但在現實生活中,暴力襲警受懲率卻不高,追究也并不算太嚴厲,這又是為什麼呢?一方面,有的受襲民警出於維護社會穩定考慮,往往對自身所受委屈選擇了容忍。另一方面,有的暴力襲警案發生在非上班期間,且事發突然,民警無法及時佩戴執法記錄儀,致使證據不太好收集。特別是,長期以來,法律對民警執法權益的維護力度不够,無形中縱容了暴力襲警的發生。

  可見,此次人民警察法修訂草案稿既是一次對症下藥的管理創新,也是一次與時俱進的法律補強,既規範了警察的用槍行為,也對暴力襲警行為說不,對於構建完整的法治體系具有不言而喻的積極意義,其正向效果值得期待。當警察能大顯身手地公正文明執法時,民衆信仰法律、敬畏法律必將成為一種習慣,而暴力襲警現象自然會漸漸淡出我們的視野。(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屈金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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