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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持槍大媽案改判,還有多少趙春華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2-06 17:42:12


 
  支持控槍,但控槍要顧及權利,這是很多人的基本認知。令人欣慰的是,法律理論界及實務界的許多有識之士,并未滿足於情緒宣洩,而是紛紛從法律技術角度幫助趙春華思考脫罪之策。

  比如,公安部的槍支鑒定標准雖來不及修改,但法院有權不予適用。又比如,法院可以直接適用《刑法》第十三條,認定趙春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也就是說,如果能對《刑法》和《刑訴法》進行體系解釋,而非機械地對單一條文進行解釋,對趙春華做出審慎謙抑判決有據可憑。此次二審判決,并未觸及槍支鑒定標准問題,而是在確認她真誠悔罪的前提下,恢複了其部分自由。

  趙春華可以回家過年了,而更多因“仿真槍”、“玩具槍”被判服刑的人也在企盼團圓。當務之急是公安部盡早啓動對槍支鑒定標准的討論和修改,最高法也著手對涉槍類司法解釋修訂和完善。這樣才能將類似涉槍問題導向制度化解決,而不是止於個案妥善解決。(來源:新京報 作者:鄧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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