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近日,杭州建德警方在一處待拆遷房屋中發現一名凍得瑟瑟發抖的小夥子,在對其救助過程中發現,他兩年內被全國各地的救助站救助過234次。小夥子表示,自己想游遍全國,每到一個地方沒錢了就以“驢友”的名義乞討,討不到錢就住橋洞、廢棄工地,連飯都吃不起了就去救助站。救助站幫他買好回老家或上級城市的車票後,他常在中途下車,已到過60多個城市。
無論“窮游”還是“富游”,都是個人的自由選擇,無可厚非的。但如果“窮游”不是靠自己的能力,而是反複把國家救助當自己的“游資”,就有點過分了。
要知道,救助制度、救助站是救助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幫助他們渡過暫時的難關,資源是有限的。“窮游者”拿著救助站購買的車票不直接回家,而在中途下車旅游,既浪費本來就有限的救助資源,而且還有欺騙之嫌。這種行為要不得。(來源:香城都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