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一一坦言,自己并未預料到會有人“找上門”,還一下子指出過百處錯誤。“那時我自視甚高以為不會有錯誤,加上出版社一般要求的錯誤率不能超過萬分之一。我想著有出版社‘三審三校’的保駕護航,即使有那麼一兩個小錯誤,也在我的可承受範圍之內。”
在一審判決出來後,張一一表示,他不認同其作品存在18處“知識性錯誤”的判決結果,以及18018元的賠償金額。“他(白平)過分糾結於所謂語法詞法,而我喜歡創新,喜歡打破一些所謂的規矩自由表達。”
法院認定18處知識性錯誤
2009年,曾發生類似的挑錯“懸賞”事件。彼時北京媒體刊登文章稱,《百家講壇》主講人閻崇年校注的《康熙順天府志》“挑出一個錯,獎金一千元”。白平在《康熙順天府志》中挑出了上百處錯誤,并訴至法院,要求其支付420處錯誤的懸賞獎金42萬元。
公開懸賞者是否應兌現承諾也成了公衆的關注點。
據“白平訴張一一”案裁判文書顯示,案中有兩大焦點:一是張一一發布的懸賞廣告中對挑錯的時間和範圍是否進行限制;二是白平挑出的172處錯誤是否符合廣告規定。其中,法院認可了張一一所指的錯誤是書中的知識性錯誤,故認為白平指出的144處非知識性錯誤不屬於懸賞廣告的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