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大學生“被精神病”134天
http://www.CRNTT.com   2018-10-18 22:48:17


 
  趙陽提供的錄音中,學校領導多次承認陳貫安的做法不妥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應該沒有匯報給領導就任由醫院把學生綁走,學校將對陳貫安進行批評教育,也希望趙陽能繼續學業,對趙陽住院期間學校沒有探視表達歉意。

  在二審的開庭筆錄中,洛陽師範學院回應,趙陽曾多次在學校闖入領導辦公室,主要領導在接待趙陽時,完全是出於老師對學生的勸慰,且錄音是在老師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偷錄的,不能證明學校在趙陽起訴案件中存在過錯。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綫記者向外國語學院院長袁彩虹求證錄音裡的聲音是否為其本人時,她稱“記不清了”“不知道”,也說“外國語學院沒有權利回應(此事)”。

  庭審中,校方律師認為,學校老師只是本著對趙陽負責的態度履行高校的管理職責,趙陽卻對母校和老師不尊敬。

  2017年11月23日,洛龍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洛陽師範學院在對學生管理過程中,對存在問題的學生及時與其家長聯系并反映情況,是學校對學生管理職責的體現,且洛陽師範學院并未參與原告的送醫、就醫及治療,不存在侵權行為。

  原一審認為,本案中沒有證據證明趙陽有自傷或傷人行為,不屬於必須強制治療的情形,且趙陽的門診檢查報告結論為不是精神病。因此,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對趙陽采取強制措施,行為欠妥不當,構成侵權。

  一審判決後,趙陽和洛陽市精神衛生中心均提起上訴。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CNML格式】 【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