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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號轉網“坑多多” 維權不能“等哭訴”
http://www.CRNTT.com   2019-04-22 14:43:22


  對於手機用戶來說,攜號轉網算是個進入倒計時的大彩蛋。繼取消長途漫游費和流量漫游後,工信部今年又在全國兩會上宣布了一個令廣大消費者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年底之前實現所有用戶自由攜號轉網。這個寫入2019政府工作報告的利好,是沒有懸念、沒有疑問的。那麼,三大運營商的執行動作,會不會一如報告,幹脆利落呢?

  以往運營商的不少做法,還是讓人有不少擔心。比如雲南電信一名用戶發現,因為辦理了寬帶業務,自己與運營商的合約竟然要到3000年1月1日才能到期,長達近千年;又比如在查詢攜號轉網資格後,用戶忽然發現自己多出了合約期限兩年的免費彩信包。雲南一位用戶稱,自己莫名被贈送了1G全國流量,并且活動期限為6個月,她聯系客服申請取消卻被拒絕。再比如有用戶表示,自己在提交辦理轉網申請後,多次接到客服電話,稱轉網後會收不到驗證碼、繳話費只能通過實體營業廳完成等……如此輾轉複雜,戰綫浩瀚,恐怕沒有幾個用戶能戀戰到底。

  紙面上的攜號轉網權來了,但權利上空的玻璃天花板還不少。有的當然是合情合理合法合規的,比如優惠合約的有效期限等;有的就莫名其妙,比如上千年合約期限等。有數據稱,截至2018年底,我國的移動電話用戶達15.7億,移動電話普及率達112.2部/百人。龐大的用戶數據背後,既對應著龐大的消費市場,亦對應著厚重的消費權益。小散戶跟大運營商之間的博弈,力量懸殊對比明顯,這種割肉般的權益要能兌現落地,沒有監管部門雷厲風行的護航推進,怕是終究“道阻且長”。可以參考的教訓:提速降費的這幾年,一些運營商的做法讓不少消費者失望。

  電信服務不是福利院,利益博弈從來都是刀光劍影的。道德說教或者理論解釋并不能直接喚醒企業的義務自覺,只有從制度設計與執法監督的角度加強剛性監管,攜號轉網的夢想才有可能照進現實。於此而言,一方面是攜號轉網的權利與自由須有“國標”,不能將最終解釋權旁落在運營商手裡;另一方面是要明確不能攜號轉網的“負面清單”,及時清除該領域各種隱形的權益路障。

  攜號轉網“坑多多”不奇怪,但消費維權這件事,不能等到“坐在手機上哭訴”成熱搜小視頻才來解決。(來源:撫州日報 作者:鄧海建 本文略有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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