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簽收不代表認可商品質量”是消費維權應有之義
http://www.CRNTT.com   2022-03-14 18:13:55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針對當前較為流行的網絡直播帶貨,上述司法解釋也作出了有針對性的規定,將直播平台及帶貨者視作網絡經營者予以對待。故根據該司法解釋,網絡直播間銷售商品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網絡直播營銷平台經營者不能提供直播間運營者的真實信息,消費者可請求直播營銷平台承擔賠償責任。據此,直播平台須盡到相應的審核把關責任,否則就得擔責。

  總的來說,該司法解釋站在了消費者視角和常識角度,讓弱勢的消費者不至於處處被經營者和網絡平台算計。特別是,司法解釋否定了網絡平台和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相當於廢止了“最終解釋權歸商家”的霸道做法。消費者在網絡購物以及權益維護過程中,將不再擔憂受到不平等對待,這也倒逼經營者重視消費者權益,合規經營,打造更有利於消費者體驗的購物環境。(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史奉楚)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