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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讓普通群眾協助司法見證司法掌理司法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14 16:31:09  


  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我國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在司法領域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的一種最重要、最直接的形式。通過陪審這座橋梁,動員和組織人民群眾以陪審員的身份參與案件審判活動,讓普通群眾協助司法、見證司法、掌理司法,充分體現司法的民主功能,可以更集中地通達民情,反映民意,凝聚民智,在更大程度上實現人民民主。”

  新華網報道,在14日於福州召開的全國法院人民陪審工作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咏對人民陪審員制度作出了上述闡釋。

  對於“中國司法是走專業化還是大眾化道路”的問題,沈德咏指出:“實踐證明,在我國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必須要走司法專業化與大眾化相結合的道路。通過法官隊伍的專業化確保司法的專業品質,通過司法的大眾化使司法走近人民、貼近社會,增強社會對司法裁判的認可度。”

  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保持司法制度人民性的重要內容,是司法大眾化一種重要的制度安排。五年來,全國法院共分三批選任7.7萬餘名人民陪審員,這些陪審員來自不同行業,極大地拓展了人民參與司法的渠道。

  “從統計數據看,人民法院每年審理、執行的1000多萬件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公正的。但是,這種審判結果的公正並沒有必然地轉化為民眾對司法的公信,司法自我評價與社會評價之間還存在很大的反差。”沈德咏說,“造成這種反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司法與人民群眾之間還存在距離,影響了公眾對司法的評判和認同。”

  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使司法活動更加貼近社會生活、貼近人民群眾、貼近時代要求,是人民群眾直接感受司法公正的最好方式。同時,沈德咏希望,通過人民陪審這個“媒介”,使司法可以依法吸收社情民意,使社情民意可以正當影響司法,進而實現司法與社會的良性互動。

  人民陪審員可以將“民間智慧”引入司法。沈德咏說,陪審員以普通人的生活經驗判斷法律事實,其民間智慧可以和職業法官的專業知識優勢互補,從而不斷提高司法應對新的社會生活的能力。特別在醫療事故糾紛、產品質量事故賠償糾紛、知識產權糾紛等專業性較強的案件審理中,這方面的互補優勢更明顯。同時,陪審員以群眾易懂、易信的語言解讀法律,有利於實現法、理、情的有機相融,在勸導說服當事人互諒互讓、息訴解紛方面具有獨特優勢。

  沈德咏說,更為重要的是,由於人民陪審員的參與,客觀上會在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機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禦各種非法干預,有利於保證司法公正廉潔。通過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制度的作用,努力把司法權的運作置於陽光之下,最大限度地遏制危害司法公正的消極腐敗現象滋長蔓延。

  沈德咏表示,各級人民法院將繼續規範工作程序、完善管理機制,保障人民陪審員依法、有效地行使陪審職權,不斷提高陪審員參與庭審、履行職責的能力,逐步解決好“陪而不審、審而不議”等問題。同時,還將採取有效措施,引導好、發揮好、保護好人民陪審員的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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