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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兩岸主權重疊、治權不完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5-21 23:34:21  


 
  文章說, 從1994年李登輝將“一個中國”界定成“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中國”,而不再是“中華民國”開始,“中華民國”走上一條“獨台”的道路,“中華民國”其實已經把主權限縮與治權合而為一了。李登輝塑造了一個兩岸定位的新結構,這個結構以“獨台”為基點,再進一步可以走向“台獨”,但是絕對不是以“統一”或主權重疊”而設計。李登輝將這個結構稱之為“特殊國與國”,其法律本質是主權互不隸屬”,政治的表述仍然維持“一中各表”。

  陳水扁選擇在這個結構基礎上往“台獨”滑動,在目標上沒有成功,但是卻為兩岸主權互不隸屬的認知累積了更多能量,相對地也強化了兩岸分離的“獨台”結構。馬英九上任以後,的確使“特殊國與國”的結構不再向“台獨”延伸,也以“一國兩區”來形容兩岸定位,但是馬英九的團隊也很清楚,在經歷十餘年來的“去中國化”政治教育後,沒有幾個人會真正相信兩岸是“中華民國”主權下的“兩區”。馬英九其實仍然被鎖死在李登輝所建構的“特殊國與國”結構中。

  文章說,《聯合報》的“新新三句”(“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一部分的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容分割”),其實正是掉進了李登輝所建構的“特殊國與國”結構。請問《聯合報》,第一句“一個中國”是個“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中國”,那麼,這樣的主張與李登輝的“特殊國與國”有何差別?依第三句,“中華民國”是否還應該宣稱自己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聯合報》主權共生”與我們主張的兩岸目前主權重疊”兩個概念是不同的。國際法上並沒有主權共生”這個術語。如果理解沒有錯,《聯合報》主張的主權共生”是一個兩岸共同建構主權的過程,“未來的中國”由“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所共同建構。

  兩岸定位兩內涵 

  《聯合報》想表達的,應該是呼籲北京重視“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事實,也就是重視“中華民國”是一個憲政秩序主體,但是《聯合報》卻是用主權共生”、“新新三句”等表述方式,以“一中各表”為論述基礎。《聯合報》的論述其實是助長了兩岸分離的“兩國論”,如此很難解決兩岸定位難題。

  我們主張的兩岸定位包括兩個重要內涵,一是兩岸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亦即雙方互相確保主權重疊,整個中國的主權不是經由“共生”而成,而是要確定目前宣示重疊的整個中國主權由兩岸“共有與共享”;二是在治理層次上,兩岸是平等的憲政秩序主體,並透過統合共同體機制累積共同治理。我們因而認為,只有“一中三憲、兩岸統合”才能為兩岸政治難題找到解決之道。

  文章說,汪道涵先生的“共同締造論”是在兩岸主權重疊的框架內透過共同治理,共同締造一個治權也重疊的中國,是“合(主權)中有分(治權)、分中求合(治權)”。章念馳先生的“為解決‘中華民國’難題創造條件說”也是在探討北京是否可以為接受“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個憲政秩序主體創造條件。汪老已經仙逝,但是我不認為他是“先獨後統”主張的“共同締造論”者;我沒辦法替章念馳先生回答,但是我認為,他即使呼籲創造條件接受“中華民國”,也不會接受“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應是個憲政秩序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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